強迫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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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迫購物(forced shop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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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迫購物是指強迫購物是指旅行社強迫或者變相強迫旅游者購物的行為。
《旅行社條例》第五十九條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旅行社,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門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導游人員、領隊人員,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導游證或者領隊證:
(一)拒不履行旅游合同約定的義務的;
(二)非因不可抗力改變旅游合同安排的行程的;
(三)欺騙、脅迫旅游者購物或者參加需要另行付費的游覽項目的。
2010年5月22日,湖南籍訪港游客退休後的中國著名乒乓球運動員陳佑銘在香港旅游時,與當地導游就強迫購物發生爭執,心臟病發猝死。2010年7月16日一個24人的內地旅行團,他們從內地乘飛機到廣州,並於3月25日到港,每名旅客兩日行程出團小費收50元,當日旅行團團費每人$610多元,而女導游阿珍在旅游車上多番謾罵旅客不購物,旅客則鴉雀無聲。一段記錄香港女導游惡言威嚇旅客購物的短片,15日旋即在全國多個省市的電視臺熱播,令香港旅業“醜事”傳千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