庫存商品溢餘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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庫存商品溢餘核算是指商品在儲存過程中盤存數大於帳存數的核算。庫存商品溢餘有的是由於商品本身的性質或自然條件影響等原因所造成的自然升溢;有的是由於工作人員差錯等人為原因所造成。
在商業會計中,庫存商品溢餘在未查明原因前,先在“待處理收益”帳戶核算。經查明原因,屬於自然升溢的,一般作為財產溢餘處理;屬於多收款,少付貨的,應補發商品或退還貨款;屬於儲存中收發上的差錯,造成商品串號,此長彼短的,應進行帳目調整。
其會計分錄:
(1)採用“數量進價金額核算”的企業,發生庫存商品溢餘時:
原因待查:
借(增):庫存商品
貸(增):待處理收益
經查明,屬於自然升溢:
借(減):待處理收益
貸(增):財產溢餘
經查明,是少付貨。由倉庫補發:
借(減):待處理收益
貸(減):庫存商品
(2)採用“售價金額核算”的企業,發生庫存商品溢餘時:
原因待查:
借(增):庫存商品(溢餘部分售價)
貸(增):待處理收益(溢餘部分進價)
貸(增):進銷差價(售價與進價之差)
經查明,屬於自然升溢:
借(減):待處理收益(溢餘部分進價)
貸(增):財產溢餘(溢餘部分進價)
經查明,是少發貨,由倉庫補發:
借(減):待處理收益(溢餘部分進價)
借(減):進銷差價(售價與進價之差)
貸(減):庫存商品(溢餘部分售價)
庫存商品溢餘主要適用於各類商品購銷企業。上述分錄適用於“數量進價金額核算”和“售價金額核算”的企業。
庫存商品溢餘核算實例分析[1]
例:某零售企業財會部門某日收到百貨櫃報送的“商品溢餘(短缺)報告單如下表:
表 商品溢餘(短缺)報告單
實物負責人:百貨櫃 | 年 月 日 | 第 號 | ||
---|---|---|---|---|
帳面金額 | 盤存金額 | 溢餘金額 | 短缺金額 | 原因 |
35600 | 35695 | 95 | 待查 | |
領導意見 | 實物負責人意見 |
(有關人員簽章)
經查明溢餘商品原進價為90元。財會部門根據。商品溢餘(短缺)報告單”及有關憑證,記:
借:庫存商品——百貨櫃 95
商品進銷差價 5
原因查明,經批准處理時,財會部門根據有關憑證,記:
- ↑ 馮淑萍,劉玉廷.《商品流通企業會計實務大全》 [M].ISBN:7-5384-1387-1,吉林科學技術出版社199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