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風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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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風樓或稱屏風樓宇,是指在人口密集的城市中,數幢連在一起的建築物,形狀如屏風故因而得名,屏風樓的定義沒有一定的標準。密集的建築物阻擋光線及令風速減慢,而所產生的負面效應,亦被稱為屏風效應及熱島效應,這現象在1990年代後期,城市規劃失當和政府缺乏監管的高度密集的城市;如香港,引起了社會的關註。
屏風樓引起的“屏風效應”並無劃一及確切的科學化定義,屏風效應是指樓宇建築猶如城牆,阻礙自然風進出,影響周邊居民的生活環境、空氣質量、景觀及自然光,令相對內陸的地區的空氣流動減弱,氣溫升高,加劇地區性的空氣污染問題,令區內居民患呼吸道毛病的比例增加。此外,屏風樓也可能引致鄰近較矮樓宇接收的電視信號較差。一直以來缺乏城市規劃和監管的高度密集的城市,如香港;政府最初未有正視,任由屏風樓興建,在環保團體和公眾輿論炮轟下,認為政府當年規劃失當,無視屏風樓問題,最終要自食其果。
大約於2000年代,香港的屏風樓問題引起社會關註,批評者認為,屏風樓在香港出現是因為政府缺乏城市規劃和監管下,任由地產商任意興建,一方面將新建的建築物向高空發展,另一方面將大廈與大廈之間的距離縮至最小,形成屏風,使市區內部的舊區變得有如盆地一樣。在香港,大圍、荃灣、深水埗、西九龍均正面對這個問題。另外,也有意見認為屏風樓的出現,與舊啟德機場搬遷,市區撤銷對樓宇的高度限制有關。曾在中國、新加坡及英美生活、研究城市建築多年的中文大學建築學院院長何培斌,直指香港的城市設計是“為錢而非為人”,缺乏綠化、公共空間,比上海等地落後得多。
屏風興建方式並非近年才出現,1980年代初期落成,由和記黃埔發展的和富中心亦被指為屏風樓,和富中心位於北角海旁,17座大樓緊貼式排列,而第6至12座甚至併排連接,猶如一堵巨大的石牆,屋苑後方不但景觀受遮擋,空氣流通亦大受影響,2007年9月,電視節目《新聞透視》探討過和富中心屏風樓問題,發展商稱設計只為求最多單位享有海景。
香港早年規劃的街道並非為如此龐大的建築體量而設計,比較紐約市曼克頓的建築物高度雖然與香港的差不多,但“屏風效應”並不突顯,是因為紐約市的街道一般都比香港的闊,加上當地不少的建築均會作沿街後退的設計,令建築物之間存在著一定的間距及空間。紐約市對建築物有街影投射管制,超高層建築根本不會像長城連合起來,起不到“屏風”的效應。情況就如中環的摩天大廈高聳入雲,但不會被視為“屏風樓”。
徹底解決屏風樓在於制度。如果是專業的城市規劃師,或是民間社會上關註空氣流通就不會規劃密度過高的樓宇建設。屏風樓的出現,建築師要負上責任,因為所有樓宇的設計都經建築師。同時,政府也有責任,如果政府要賣地,首先要做足功夫,制定地契條款,在規划過程中需要考慮設計地積比率,並且設計地塊的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