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外貿易短期信貸
出自 MBA智库百科(https://wiki.mbalib.com/)
- 對外貿易短期信貸(short-term trade credit)
目錄 |
對外貿易短期信貸是指期限一年以內,主要用於滿足商品周轉快、成交金額不大的進出口需要的貿易融資。
對外貿易短期信貸信用是借貿資本運動和資金融通的一種形式。
資本主義國家從事對外貿易的進出口向,在商品的採購、打色、倉儲,出運的每個階段,以及在與商品進出口相關的制單、簽訂合同、申請開證、承兌、議付等每—貿易環節中,都能從不同的渠道,得到資金融通的便利,加速其商品的流通,減少其資金積壓,促進進出口貿易之完成。這種與進出口貿易資金融通有關的對外貿易信貸形式繁多,名口各異;根據發放信貸資金的對象(授信人,不同與接受信貸資金(受信人)的對象不同,對外貿易信貸大致有以下各種形式:
- ①根據提供信用的對象的不問,對外貿易信用有時以商業信用形式存在,有時以銀行信用形式存在。
當進口或出口資本家之間,一方信貸資金之獲得,是由對方提供的,是商業資本家之間提供的,這種信貸屬於對外貿易商業信用。例如當進口商在收到貨物單據後的相當時間才支付貨款,這就是出口商對進口商提供了商業信用;當進口商在收到貨物單據以前就付出全部或一部貨款,那就是進口商對出口商提供了商業信用。如果進口、出口資本家之間,一方信貸資金之獲得並非來自對方,而是由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方面提供的,這就構成了對外貿易銀行信用。例如對出口商提供以準備出口或發往國外的貨物為保證的貸款;銀行貼現出口商向進口商簽發的匯票;或憑出口商對進口商的債權給予貸款,均屬對外貿易銀行信用。
對出口廬的信貸有:進口商對出口商的預付款(Advance);經紀人(Broker)對比口商的信貸;銀行對出口商的信貸。進口商在收到貨物之前,就支付一定金額給出口商,是對出口商的預付貨款;進口向對出口商預付的貸款,將來山口商以供貨的方式償還。
預付有兩種情況:一種是作為進口商執行合同的保證,通常稱為定金('Earnest Money),—種是進口商對出口商提供信貸。在對外貿易中,預付款究竟屆於前者還是後者,要看顱付金額與貨款總金額的比例關係,預付時間的長短和出口商的情況而定。
如果預付款的期限很短,占交易金額的比重不大,那麼這種預付就是保證性質的頂付。出口商要求進口商頂付,是因為擔心在供貨期內貨價下落,進口商拒絕執行合同.要求進口商預付,以為執行合同的保證。保證性質的預付款,其金額一般相當於貨價可能下落的額度。如果預付款期限較長,金額較大,這種預付足進口商對出口商提供的信貸。
提供信貸性質的預付款,通常是經濟發達國家在發展中國家收購農產品或其它初級產品時所採用的。進口商提供這樣的信貸,其目的在於以最有利的條件收購其所需的產品,藉以剝削經濟不發達國家。
發展中國家在從經濟發達國家進口裝備時,一般也要預付貨款。發達國家擔心不發達國家的進口商不能履約,常要求預付部分貨款,以防止其可能遇到的風險。訂購裝備品常用的付款方式:發出訂單時,支付貨款的1/3,憑發貨單據支付1/3,貨物到岸,買方接受貨物,支付下餘部分。美國和英國在出口機器時,廣泛採用這種辦法。此外,比較常用的辦法是買方按照設備各部件製造完工先後情況付款。不能把在不發達國家收購初級產品的預付和在發達國家訂購機器設備的預付等同看待,兩種預付具有根本不同的性質。發達國家在不發達國家收購初級產品時,出口商賣出貨物是因他急需貨款,被迫接受苛刻的,剝削程度較高的條件,而發達國家出口機器裝備的出口商,大郡是財力雄厚的大公司,它們—則希望進口商執行合同,—則不願全部使用自己的資本,或利嘲銀行信貸來生產裝備品,才要求進口商預付貨款,發達國家從不發達國家進口農產品的預付款,則要收取高額利息,但是,不發達國家從發達國家進口裝備寸的預付款是元息的,並且如果沒有預付,就要提高貨價。
發達國家從不發達國家進口農產品寸的頂付款,通常山出口商出具期票以為預付款的擔保;而不發達國家進口機器裝備的預付款,一般並沒有什麼擔保,只是在合同中規定,如果出口商不供應商品,應將預付款退還進口商,這就使進口商承擔預付款不能收回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