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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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認定(Audit Asser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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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認定是指被審計單位管理當局對財務報表各組成要素的確認、計量、列報與披露做出的明確或隱含的聲明。審計師應當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以得出合理的審計結論,作為形成審計意見的基礎。
審計師應當將認定具體運用於各類交易、賬戶餘額、列報與披露,作為評估重大錯報風險以及設計與實施進一步審計程式的基礎。
審計師對所審計期間的各類交易和事項運用的認定通常分為下列五種:
發生:記錄的交易和事項已發生且與被審計單位有關;
完整性:所有應當記錄的交易和事項均已記錄;
截止:交易和事項已記錄於正確的會計期間;
分類:交易和事項已記錄於恰當的賬戶。
審計師對期末賬戶餘額運用的認定通常分為下列四種:
(2)權利和義務:被審計單位擁有或控制資產的權利,負債是被審計單位的義務;
(3)完整性:所有應當記錄的資產、負債和所有者權益均已記錄;
(4)計價和分攤:資產、負債和所有者權益以恰當的金額反映在財務報表中,之後的計價或分攤調整已恰當記錄。
審計師對列報與披露運用的認定通常分為下列四種:
(1)發生及權利和義務:披露的交易、事項和其他情況已發生且與被審計單位有關;
(2)完整性:所有應當包括在財務報表中的披露均已包括;
(3)分類和可理解性:財務信息已被恰當地列報和描述,且披露內容表述清楚;
(4)準確性和計價:財務信息和其他信息已公允披露,且金額恰當。
這完全是按書來的吧,舉例說明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