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載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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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載率(Coefficient Of Utilization Of Ton-Kilometers(Seat-Kilometers)),又稱噸(客)位公裡利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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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載率是指在統計期內,車輛實際完成的貨物(旅客)周轉量與總行程額定周轉量的百分比,用以綜合反映車輛行程利用和裝載能力的利用情況。實載率是車輛行程利用率與噸(座)位利用率的綜合反映。實載率的影響因素也是這兩個指標影響因素的綜合。[1]
提高實載率的意義在於:充分利用運輸工具的額定能力,減少車船空駛和不滿載行駛的時間,減少浪費,從而求得運輸的合理化。[2]
實載率的計算[3]
實載率的計算公式如下:
實載率=計算期換算周轉量/同期總行程載重量x100%
式中,總行程載重量,亦稱總車噸位公裡和總車座位公裡。其計量單位是:貨車為噸位公裡,客車為座位公裡。總行程載重量(總車噸(座)位公裡),是指一定時期內全部營運車的總行程載重量總數,按各輛營運車的總行程與其額定噸(座)位乘積累計計算。計算公式為:
總行程載重量=(總行程×額定噸(座)位)
【例1】九月份,A車(額定噸位為5噸),總行程為6400公裡,其中載重行程(重車公裡)4460公裡,共完成貨物周轉量22160噸公裡;B車(額定噸位為5 噸),總行程為6300公裡,其中載重行程(重車公裡)4200公裡,共完成貨物周轉量18160噸公裡;C車(額定噸位為10噸),總行程為6000公裡,其中載重行程(重車公裡)3600公裡,共完成貨物周轉量36000噸公裡。
例中,A、B,C三車九月份總行程載重量(噸位公裡)。
總行程載重量(總車噸(座)位公裡),表示全部營運車總行程的載重能力。其含義是:一定時期內全部營運車輛行駛的總行程,在車輛滿載的條件下,可能完成的最大運輸工作量(噸公裡或人公裡)。
例如,例中A、B、C三車九月份總行程載重量為123500噸位公裡。表示為:如果總行程中的每一公裡,都按各車的額定噸位裝滿貨物運行,能夠完成的最大運輸工作量為123500噸公裡。
實際上,A、B,C三車九月份只完成了貨物周轉量76320噸公裡,說明其載重能力沒有得到充分的利用。按上述實載率公式計算,其載重能力利用程度是:
實載率
實載率可以綜合反映車輛的行程利用程廈和載重能力的利用程廈。在汽車運輸企業全部營運車輛額定噸位(或座位)都相同的條件下,實載率可按下述公式計算:
例如,上述A、B、C三車中,A、B兩車的額定噸位相同,即以A、B兩車九月份的數據資料計算,說明如下。
先按總行程載重量計算A、B兩車九月份的實載率:
總行程載重量(噸位公裡);
實際共完成周轉量 = 22160 + 18160 = 40320(噸公裡);於是,求得
A、B兩車實載率=完成周轉量/總行程載重量×100%
再按行程利用率和噸位利用率計算該兩車九月份的實載率:
行程利用率=載重行程/總行程×100%
於是,求得
可見,兩種方法計算的結果一致。
如果全部營運車的額定噸位不相同時,按行程利用率和噸位利用率計算的實載率,只是近似值,是不准確的。
仍以上述A、B、C三車為例。AB兩車的額定噸位為5噸,C車額定噸位為10噸,前面已算出準確的實載率為61.8%,現計算三車的:
行程利用率=載重行程/總行程×100%
再按實載率=噸位利用率×行程利用率計算三車的實載率:
實載率
可見比準確的數據61.8%高1.3%
實載率不足處[3]
實載率雖然能夠綜合反映車輛行程和載重能力的利用率程度,較全面地評價車輛有效利用程度,但在組織運輸過程時不能完全以實載率代替行程利用率和噸(座)位利用率。分析車輛生產率諸影響因素的影響程度時,也應對行程利用率和噸(座)位利用率分別進行分析。這是因為這兩個指標的性質、內涵不同,對組織運輸生產各有不同的要求。以實載率代替行程利用率和噸(座)位利用率,將難以反映問題的實質。
【例2】設有甲、乙、丙、丁四個車組,他們各自的實際行程利用率和噸位利用率如表。
組別 | 行程利用率(%) | 噸位利用率(%) | 實載率(%) |
---|---|---|---|
甲 | 83.3 | 96 | 80 |
乙 | 66.7 | 120 | 80 |
丙 | 50.0 | 160 | 80 |
丁 | 40.0 | 200 | 80 |
單就是在率而言,四個車組都是80%,但從行程利用率和噸位利用率兩個指標看,情況就大不相同。假如四個車組的貨車都是5個噸位的,則各組車輛平均每次裝卸的貨物,甲、乙、丙、丁四組順次是4.8噸、6噸、8噸、10噸。據此做出評價:甲組的運輸生產組織工作基本正常,乙組有違章超載現象但不嚴重,丙組嚴重違章超載,丁組則更加嚴重,超載一倍。另一方面(特別是丁組),車輛運行中,有60%的行駛是空駛的,浪費了大量的運行費用。如果只考核實載率,這些情況就被掩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