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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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實證法是指通過事物的真實表現來傳達信息,激發廣告受眾的欲望,說服廣告受眾的方法。是廣告和其他促銷活動中常用的極具表現力與說服力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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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具體的表現技巧主要有:
1.文字寫實。
就是以文字形式直接陳述事實,如介紹產品的原材料、生產工藝、生產歷史、用途功能、質量標準以及價格、服務等,常用於印刷類廣告。
2.產品展示。
在廣告中直接展示產品的外觀、形態、包裝及內部構造等,多見於印刷類廣告中的廣告插頭、電視廣告中的畫面展示。
3.現場表演。
通過現場的直接表演,展現產品的使用效果,使廣告受眾產生興趣,如時裝表演、場景式傢具展台、生活場景式櫥窗廣告以及相應的現場電視錄像廣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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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廣告理論與實務》第四章 廣告創意 第三節 廣告創意的方法與表現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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