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額負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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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額負債是根據現行財務制度結算程式暫時保留在企業內部的一部分經常性的延期支付款項,主要包括應付工資、應付福利、應交稅金、預提費用以及其他應付款等。
- 1.按支付間隔期的一半計算。
支付間隔期是指前後兩次支付費用間隔的日數。每月支付一次,間隔期為30天;每季支付一次,間隔期為90天。計算公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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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煙臺市水泥廠計劃2003年應付稅金126 000元,按月繳納:計劃年度內每月應付管理費8 000元,按月交清。則定額負債數為:
應付稅金定額負債=
應付管理費定額負債=
兩項定額負債合計=5250+4 000=9250元
- 2.按最低占用天數核定。
也就是按應付款項目的結算日期和支付日期之間的間隔日數核定。其計算公式為:
應付款定額負債= | 計劃期應付款金額 |
X 最低占用天數 |
計劃期日數 |
例如:福山區地毯廠應付增值稅款月末一次性結算,地方稅務局規定次月五日交清,最低占用天數是五天。該廠2003年度應付增值稅為48000元,每月稅金在次月五日兌付。其計算公式如下:
應付增值稅定額負債=
- 3.按平均占用數核定。
通常按上年度平均餘額計算。其計算公式為:
某項定額計劃負債數= | 某項上年度每月月末平均餘額之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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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煙臺市猴頭啤酒廠2003年度包裝物押金每月月末平均餘額之和為48684元,其定額負債為:
包裝物押金定額負債計劃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