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性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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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定性評估[1]
定性評估是指對事物(指標等)的特性描述和材料分析之後。制定出定性的評估標準,按一定的標準進行評價。
定性評估的類型[2]
定性評估大致有以下幾種類型:
(1)評估者全靠印象來評估。把好說成差,把差說成好,這樣的例子並不罕見。
(2)專家意見徵詢。比如DelpH,Brainstomd吧等集思廣益的方式,往往使用統計的方法或數據處理的其他方法,從而引出非線性。
(3)新思想、新理論、新學說的運用。在定性評估中,這是一種很有權威性的類型.但由於這些新東西在提出來時並未檢驗是否遵循線性評估條件(1)和(2)的約束,與它們不謀而合的情況是極為罕見的,例如,有人用系統動力學等知識來研究經濟系統的演化,自然也就離不開各種評估,然而,一旦涉及經濟系統中的非理性個體行為、環境制約、複雜的相互作用時,就少不了定性判斷的實行,從而引出非線性。
(4)民意調查和公識獲取。在這裡,往往使用統計方法,故導致非線性。
定性評估與定量評估的關係[3]
在確定評估指標時,有一個定性與定量的問題。定量評估給對象進行的測定是較為合理和科學的。定量能使目標明確化,使含糊的概念精確化,從而避免評估中的主觀隨意性一。但是,對於教學評估這一複雜的系統,有些指標很難定量。定性可彌補定量無法描述的指標。它通過人的大腦對難以量化指標的分析和判斷,能夠解決量化中不能解決的許多複雜問題。正如美國控制論專家查德所說的:“當系統的複雜性日趨增長,我們作出系統特性的精確然而有意義的描述的能力將相應降低,直至達到這樣一個閾值,一旦超過它,精確性和有意義性變成兩個幾乎相互排斥韻特性。”說明瞭高精確度與高複雜性在同一系統中不能並存的原理——不兼容原理。在具體的評估過程中,不僅過細的定量難以實現,而且不同性質的指標,定量後的簡單累加,也會使原來已經清晰的評估模糊,結果降低了評估的可信度和效果。因此,將評估指標定性和定量結合,二者相互滲透轉化,有助於得出一個較為理想的評估體系。就是說,既要註意運用數字,也要註意吸取專家(評估者)的意見,專家們的定性意見是實踐經驗的概括,能反映出一些數字所無法反映的客觀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