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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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定性评估[1]
定性评估是指对事物(指标等)的特性描述和材料分析之后。制定出定性的评估标准,按一定的标准进行评价。
定性评估的类型[2]
定性评估大致有以下几种类型:
(1)评估者全靠印象来评估。把好说成差,把差说成好,这样的例子并不罕见。
(2)专家意见征询。比如DelpH,Brainstomd吧等集思广益的方式,往往使用统计的方法或数据处理的其他方法,从而引出非线性。
(3)新思想、新理论、新学说的运用。在定性评估中,这是一种很有权威性的类型.但由于这些新东西在提出来时并未检验是否遵循线性评估条件(1)和(2)的约束,与它们不谋而合的情况是极为罕见的,例如,有人用系统动力学等知识来研究经济系统的演化,自然也就离不开各种评估,然而,一旦涉及经济系统中的非理性个体行为、环境制约、复杂的相互作用时,就少不了定性判断的实行,从而引出非线性。
(4)民意调查和公识获取。在这里,往往使用统计方法,故导致非线性。
定性评估与定量评估的关系[3]
在确定评估指标时,有一个定性与定量的问题。定量评估给对象进行的测定是较为合理和科学的。定量能使目标明确化,使含糊的概念精确化,从而避免评估中的主观随意性一。但是,对于教学评估这一复杂的系统,有些指标很难定量。定性可弥补定量无法描述的指标。它通过人的大脑对难以量化指标的分析和判断,能够解决量化中不能解决的许多复杂问题。正如美国控制论专家查德所说的:“当系统的复杂性日趋增长,我们作出系统特性的精确然而有意义的描述的能力将相应降低,直至达到这样一个阈值,一旦超过它,精确性和有意义性变成两个几乎相互排斥韵特性。”说明了高精确度与高复杂性在同一系统中不能并存的原理——不兼容原理。在具体的评估过程中,不仅过细的定量难以实现,而且不同性质的指标,定量后的简单累加,也会使原来已经清晰的评估模糊,结果降低了评估的可信度和效果。因此,将评估指标定性和定量结合,二者相互渗透转化,有助于得出一个较为理想的评估体系。就是说,既要注意运用数字,也要注意吸取专家(评估者)的意见,专家们的定性意见是实践经验的概括,能反映出一些数字所无法反映的客观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