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貿制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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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貿制單就是根據實際進出口貿易情況提供在貿易過程中所需要單據。專業的來說是從報關單據開始到結匯所要繕制的所有單據。報關基本單據有:發票、裝箱單、報關單、報關委托書、核銷單等其他海關監管條件必須的單據。
1. 問明顧客"提單"的發放形式:
① 電放:
需顧客提供正本"電放保函"(留底),後出具公司"保函"到船公司電放。
②預借(如可行)
需顧客提供正本"預借保函"(留底),後出具公司"保函"到船公司預借。
③ 倒簽(如可行)
需顧客提供正本"倒簽保函"(留底),後出具公司"保函"到船公司倒簽。
*此種情況下,多半是簽發HOUSE B/L.
④分單:
應等船開以後3~4天(候艙單送達海關,以保證退稅),再將一票關單拆成多票關單。
⑤ 並單:
應等船開以後3~4天(候艙單送達海關,以保證退稅),再將多票關單合成一票關單
⑥異地放單:
須經船公司同意,並取得貨主保函和異地接單之聯繫人,電話,傳真,公司名,地址等資料方可放單。
2.依據原始資料,傳真於貨主確認,並根據回傳確立提單正確內容。
簽單
1.查看每張正本提單是否都簽全了證章。
2.是否需要手簽。
八、航次費用結算
1. 海運費
① 預付(FREIGHT PREPAID)
②到付(FREIGHT COLLECT)
2.陸運費
①訂艙
②報關(包括返關之前已經報關的費用)
③做箱(內裝/門到門)
④其他應考慮的費用:
沖港費/沖關費
商檢、動植檢、提貨費、快遞費、電放、更改
九、提單、發票發放(提單樣本)
1. 貨主自來取件的,需簽收
2. 通過EMS和快遞送達的,應在"名址單",上標明諸如:"提單號"、"發票號"、"核銷單號"、"許可證號"、"配額號"等要素以備日後查證
十、應在一個月內督促航次費用的清算並及時返還貨主的"核銷退稅單"
十一、海關退稅有問題的,需更改並要提供如下資料:
l、報關數據正確、艙單不正確的
① 經預錄後的〈海關返還的〉報關單複印件;② 場站收據複印件〈十聯單的第七聯即黃聯〉
③ 提單正本複印件兩張
④ 裝箱單(Container Load Plan)複印件
⑤ 更正單(三聯、正本)。
2.短裝(多報少出)、溢裝(少報多出)
①船開5天(工作日)內沒能及時更正的:
先交納罰款金3000-5000;
貨主重新提供的發票、裝箱單(Packing list)
貨主重新提供報關單
提單副本複印件(加蓋"提單副本確認章")
② 船開5天(工作日)內更改的
提單副本複印件(加蓋"提單副本確認章")
正本、正確的報關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