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公文
出自 MBA智库百科(https://wiki.mbalib.com/)
外交公文(Diplomatic Documents)
目錄 |
什麼是外交公文[1]
外交公文是專用於外事工作的公文,是外交、外事機關在涉外活動中依照法律、規定和國際慣例形成和使用的公務文書。
外交公文的種類[2]
其種類名稱主要有:
1.照會。照會分為普通照會和正式照會兩種。它是國家之間往來時所使用的形式上最鄭重的外交文件。正式照會主要用於重大事項的通知、重要問題的交涉和禮儀方面的隆重表示。普通照會主要用於進行一般的交涉和行政性的通知等方面的外交事務。
2.外交函件。用於政府首腦、外交人員之間的交際往來。根據內容和情況,重要事項用正式函件,事務性問題用便函。
3.備忘錄。是外交代表機關之間使用的一種外交文書。用於說明某一事件、某一問題在事實上、立場上、法律上的細節,或者用於重申外交會談中的談話內容。
4.國書。是派遣國元首為了派遣或召回本國大使或公使致接受國元首的正式文書。分為派遣國書和召回國書兩種。
5.外交聲明。國家、政府、政黨、團體或領導人,就某個問題或事件表明自己的立場、觀點或主張時使用。
6.外交電報。是國家領導人之間、外交代表之間、各部門和各機構之間表示祝賀、慰問、弔唁及進行各種事務性聯繫時所使用的外交文書。
外交公文的使用[2]
外交公文在使用時應註意以下方面:
1.外交公文是對外交往的重要手段,因此,各種公文必須體現國家的對外方針政策和有關的法律規範。
2.外交公文的政策性很強,內容上要準確,形式上要莊重。
3.行文上應互相尊重,講究禮貌用語和客套用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