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量解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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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對於存量解決法而言,增量解決法即通過增量資本引入新的企業運行機制,通過新的運行機制,使企業走出困境,煥發出新的生機。
增量解決法通常有兩條途徑:
(1)原有公司企業通過融資渠道獲得增量資金。包括直接從銀行獲得的貸款,還有間接獲得的資金,如企業發行的債券,合作投資等等,這部分資金對公司、企業來說都屬於增量資產。由於這部分增量資產的產權明晰,客觀上要求企業引入先進的運行機制,對於原公司或企業新機制的形成能夠起到很好的促進作用。通過新的增量資產的進入,新的管理機制、經營機制、用人機制和約束機制也同時被引人原公司或企業,這樣就加速了舊的企業運行機制的消亡,使原公司、企業依靠新的機制,獲得新的生機,走出困境。
(2)在原有某個公司或某幾個公司基礎之上成立新的公司。從嚴格意義上講,這種新成立的公司不屬於增量資產。對原有公司而言,屬於資產重組;但對於國家或企業的投資而言,則屬於增量資本。另外還有一種情況,原公司投資成立新的公司,這個新公司是由原公司出資創辦的,也可以屬於增量資產部分。增量資產產權明晰,在客觀上就要求企業必須有與之相適應的現代企業運行機制,而產權明晰,又使新公司從建立之初,就能夠形成380資本運營:操作模式一套全新的現代企業運行機制,使新公司一起步就是在新的機制基礎之上運行,加上市場等其他有利因素,新公司與原公司相比較,有新的運行機制的保證在生產經營上將較容易取得成功。
這兩種途徑都是利用增量資產產權明晰化,在此基礎上建立新的公司、新的現代企業的經營機制、管理機制、用人機制和約東機制等,使原有的公司、企業通過這一途徑,走出經營困境,獲得新的發展機遇。
(1)確定適合本企業具體情況的增量解決法的途徑。
(2)如果選擇第一條途徑,那麼,在新的增量資金投人企業的同時,要將新的經營機制引入企業,逐步從舊的機制過渡到新的機制中。如果選擇第二條途徑,那麼,新的企業一開始就要按新的經營機制運行。
(1)通過增量資產產權明晰的作用使企業能夠按照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要求的新的運行機制運轉,這是企業取得成功的重要條件之一。具備了這個條件,企業才有可能成功。
(2)在原有的公司、企業基礎之上成立的新公司,也屬於資產重組範疇。因此,新公司的建立一方面形成了新的企業運行機制,不受舊的企業運行機制的影響;另一方面,通過原有公司、企業的資產重組,促進了產業結構的調整,促進了整個國民經濟的協調發展。
在原有企業中通過增量資產的作用引入的新的企業運行機制,與企業中原有的舊的運行機制勢必產生矛盾衝突。必須堅持以現代企業運行機制取代舊的不符合市場經濟要求的企業運行機制,這需要一個過渡時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