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黃麻和黃麻製品協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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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黃麻和黃麻製品協定(International Agreement on Jute and Jute Produc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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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黃麻和黃麻製品協定》是在1982年10月1日,由黃麻生產國在日內瓦簽訂,並決定成立國際黃麻組織;1984年1月9日該協定生效,國際黃麻組織理事會在達卡舉行第一次會議,宣佈國際黃麻組織正式成立。中國於1983年6月24日簽署了該協定。1989年11月3日在日內瓦簽訂了新的《國際黃麻和黃麻製品協定》,1991年4月12日正式生效。中國於1990年7月18日簽署並即接受約束。
1989年的《國際黃麻和黃麻製品協定》擁有24個成員,其中出口成員5個,包括中國和亞洲的4個發展中國家;進口成員21個,有2個為發展中國家,其他均為發達市場經濟國家。
1989年的《國際黃麻和黃麻製品協定》的目標,是提高黃麻和黃麻製品的競爭力;在維持和擴大現有市場的同時開發新市場;開發黃麻和黃麻製品的新的最終用途;提高黃麻種植業的產量和質量,提高黃麻製品的質量和降低成本。實現目標的方法包括:研究和開發,市場推廣和降低成本,包括人力資源的開發;收集和發佈黃麻及其產品有關的信息;對世界黃麻經濟進行短期和長期趨勢的研究。
1.為了出口成員和進口成員雙方的利益,併為了實現聯合國貿易和發展會議關於商品綜合方案的第93(Ⅳ)和第124(Ⅴ)號決議的有關目標,同時考慮到第98(Ⅳ)號決議,1982年國際黃麻和黃麻製品協定(以下稱“本協定”)的宗旨應是:
(1)改進黃麻市場的結構條件;
(2)提高黃麻和黃麻製品的競爭能力;
(3)保持並擴大黃麻和黃麻製品現有的市場,並開拓新的市場;
(4)發展黃麻和黃麻製品的生產,以期除其它外,提高黃麻和黃麻製品的質量,使進口成員和出口成員受益;
(5)在數量上發展黃麻和黃麻製品的生產、出口和進口,以滿足世界供求的需要。
2.尤其應以下列方式實現本條第1款所列的各項宗旨:
(1)進行研究和發展、擴展市場、降低成本等項目;
(2)整理和散髮同黃麻和黃麻製品有關的資料;
(3)審議同黃麻和黃麻製品有關的重要問題,如穩定價格和供應問題,以及同合成品和代用品競爭的問題。
國際黃麻組織(International Jute Organization),是該協定的監督和執行機構。它通過國際黃麻理事會來運作,其主要活動是確定和挑選在研究和開發、市場促銷與降低成本領域內的項目,併為之開展準備工作、實施這些項目並監督其執行。總部設在孟加拉的達卡。
國際黃麻組織的設立、總部和結構
1.茲設立國際黃麻組織,以實施本協定的各項條款並監督本協定的執行。
2.本組織應通過國際黃麻理事會和項目委員會兩個常設機構,以及執行主任和工作人員,行使職責。理事會得以特別表決方式為特定目的設立具有特定職權範圍的委員會和工作小組。
3.本組織的總部應設在孟加拉國達卡。
4.本組織的總部在任何時候都應設在某個成員的領土內。
政府間組織的成員資格
1.本組織應有兩類成員,即:
(1)出口成員;
(2)進口成員;
2.一個成員可按理事會確定的條件改變其成員類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