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金額投資計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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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金額投資計劃法,又稱定額法和常數投資計劃法。是證券投資的方法之一。
固定金額投資計劃法是指投資者把一定的資金分別投向不同品種(股票、債券、期貨),其中將投資於一個品種的金額固定在一個水平上,當賬面盈利達到固定金額的一定比例時,就用增殖部分同比例投資於另一個品種,用於增加盈利機會;反之,當賬面虧損低於其固定金額時,就平掉另一個品種的頭寸來增加可用資金,使投資於證券的資金總額始終保持在一個固定的水平。
例如,某投資者將10萬元資金投資於有價證券,其中,6萬元資金投資於進攻型(攻擊型)資產--股票,4萬元資金投資於防禦性資產--債券,並且將投資於股票的資金總額按變動的市價予以固定。當所購股票市價增至7萬元時,則售出超過固定金額的1萬元,使股票市價總額仍保留6萬元的固定水準上。若收購股票的市價降至5萬元,則出售部分債券,購進相當於1萬元的股票,使之保持6萬元的股價市值水準。
固定金額投資計劃法的優點是容易操作,不必過多顧及投資的時機問題,對於初涉股市的新手來說,不失為可供選擇的投資技巧。而且,由於這種投資方法奉行了"低進高出"的投資原則,在一般情況下能夠確保盈利。
但如果所購多頭合約的行情是持續上升的,投資者不斷賣出進攻型合約後就容易喪失更多的獲利機會。同樣,如果持續下跌,由於投資者要不斷出售防禦型合約來補進進攻型合約,以維持事先確定的進攻型合約價格總額,從而會失去進攻型合約繼續下跌後以更低的價格購進該合約的機會。所以,固定金額投資計劃法在兩種情況不適宜採用:一是漲勢不衰的多頭市場;二是跌風難遏的空頭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