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值同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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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值同酬(Equal pay for work of equal val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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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值同酬是一個勞工權益的概念,指男性和女性所從事的職業雖不相同,但所做的勞動有同等價值,則應獲得相同的薪資。雇主可透過工作評估過程,比較不同職位的工作內容或對雇員的要求,以評定有關職位的價值是否相等。其目的是為瞭解決 “職業隔離”的問題。
雇主可以評估之方法有許多種,然而都必須以客觀因素為基本考量,且評估過程及結果必須不得含性別偏見。重要的是,為同一雇主做同值工作的男女雇員,在雇用條款及條件上應獲劃一的待遇。
考量的方針如:
- 工作經驗、經歷、教育程度
- 精確熟練度及手的靈活能力
- 體能上的要求
- 智力的要求
- 註意力及其他精神上的要求
- 詳細的工作評量
同值同酬的爭議與可行性疑問一直存在著,爭議的重點系贊成者和反對者詮釋同值同酬的概念不同。
- 贊成者意見:兩性雖被區隔在不同職業,但是若是經過工作評鑒,如兩者的工作技術、能力、工作條件都“相當”,則應獲相同的薪資,因此同值同酬立法有必要。
- 反對者意見:質疑每家公司之工作評鑒標準不一,如果工作本身不存有價值,無法客觀的評估或比較。同時,如何評估以及如何建立有效的比較價值都是問題所在。
中國
根據《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十條:雇主對受雇者薪資之給付,不得因性別或性傾向而有差別待遇;其工作或價值相同者,應給付同等薪資。
美國
美國國會於1970至1980年間,透過國會積極立法,然而兩性間的薪資報酬差距仍是居高不下。雖然積極建立公平薪資的社會,仍是尚未成功。雖然美國所實行“同值同酬”還未順利推展成主流,但是經過多年努力也已累積相當經驗,對於其他國家,仍是可以當作借鏡之對象,作為未來推動“同值同酬”之重要推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