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情緒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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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情緒理論是由美國臨床心理學家阿爾伯特·艾利斯於60年代創立的一種心理治療體系,他認為人有其固有本性,人的先天傾向中有積極的取向,也有消極的本性,換句話說人有趨向於成長和自我實現這樣的內在傾向,同時也具有非理性的不利於生存發展的生活態度傾向,而且艾利斯更強調後一種傾向,他認為正是這種非理性的生活態度,導致心理失調。
艾利斯將人類常見的非理性信念歸納為以下幾種:
①傾向於進行畸形的思維(如強迫思維)。
②傾向過於易受暗示影響。
③傾向於過度概括化以偏概全。
④傾向於要求盡善盡美,認為不是完美的就是無用的。
⑤傾向於對他人的過分要求。
⑥傾向於追求絕對化,肯定化,不能忍受不確定性。
⑦傾向於誇大負性事件的危害性。
⑧傾向於自暴自棄。
⑨傾向於自我貶低。
⑩傾向於過分關註自身的機體的變化。
艾利斯認為人的情緒來自人對所遭遇的事情的信念、評價、解釋或哲學觀點,而非來自事情本身。情緒和行為受制於認知,認知是人心理活動的“牛鼻子”,把認知這個“牛鼻子”拉正了,情緒和行為的困擾就會在很大程度上得到改善。
艾利斯將以上觀點概括稱之為ABC理論,A代表誘發事件(Activating events),B代表信念(Beliefs)是指人對A的信念、認知、評價或看法,C代表結果即癥狀(Consequences),艾利斯認為並非誘發事件A直接引起癥狀C,A與C之間還有中介因素在起作用,這個中介因素是人對A的信念、認知、評價或看法,即是信念B,艾利斯認為人極少能夠純粹客觀地知覺經驗A,總是帶著或根據大量的已有信念、期待、價值觀、意願、欲求、動機、偏好等來經驗A。因此,對A的經驗總是主觀的,因人而異的,同樣的A在不同的人會引起不同的C,主要是因為他們的信念有差別即B不同。換言之,事件本身的刺激情境並非引起情緒反應的直接原因。個人對刺激情境的認知解釋和評價才是引起情緒反應的直接原因。
在ABC理論中,D代表治療(disputing)通過D來影響B,認識偏差糾正了,情緒和行為困擾就會在很大程度上解除或減輕,最後達到E效果(effects),負性情緒得到糾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