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製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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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製造(Contract Manufactu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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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製造是指企業與國外製造商簽訂合同,並由該製造商生產產品,而企業負責產品銷售的一種合作形式。合同製造能使企業儘快進入國際市場,其風險極小。它有利於企業同國外製造商建立合伙關係或在將來買下它的全部產權。[1]
合同製造有幾種不同的類型:
1、合作雙方分別生產不同的部件,再由一方或雙方裝配成完整的產品在一方或雙方所在國銷售。
2、一方提供關鍵部件和圖紙以及技術指導,另一方生產次要部件和負責產品組裝,併在所在國或國際市場銷售。
3、一方提供技術或生產設備,雙方按專業分工共同生產某種零件或部件或某種產品,然後在一方或雙方市場銷售。
利用合同製造,企業將全部或部分生產的工作與責任轉移給了合同的對方,以將精力集中在營銷上,因而是一種有效的擴展國際市場方式。這種模式的優點還在於,實行合同製造的企業不僅可以輸出技術或商標等無形資產,而且還可以輸出勞務和管理等生產要素,以及部分資本。
但這種模式同時存在如下缺點:一是由於合同製造涉及到零部件或生產設備的進出口,有可能受貿易壁壘的影響;二是有可能把合作伙伴培養成潛在的競爭對手;三是有可能失去對產品生產過程的控制;四是有可能因為對方的延期交貨導致本企業的營銷活動無法按計划進行。
- ↑ 安徽外國語職業技術學院.《市場營銷理論與實訓》[M]
Contract Manufacturing應該翻譯成委托加工更加符合中文習慣,直譯成合同製造有些奇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