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調利率優先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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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調利率優先股(adjustable rate preferred stocks, AR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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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調利率優先股是1982年由大通曼哈頓銀行首先創造的,指不支付固定股利,股利與國債利率相掛鉤的投資方式。它通常由公共事業公司或大型商業銀行發行,曾經被認為是幾乎完美的企業短期投資方式。
1.僅30%的股利需要繳稅
2.浮動利率的特點使發行價格維持在票麵價格附近。這種新證券在一些擁有閑散資金的公司中非常流行,以至於一些專門設計用來投資這種證券的共同基金如雨後春筍般出現(而這些基金的股票則被公司購買)。但是這種證券仍然存在一些價格波動性,原因在於:(1)發行風險的變化(一些發行這種證券的大銀行,例如Continental Illinoise,出現了一些嚴重的債務拖欠問題)(2)國債利率會在兩個利率調整日之間波動。因此這種優先股因存在太多價格不確定性而不適合作為流動資產投資組合的一部分被公司型投資者持有。
可調利率優先股與普通優先股的區別就在於前者的利率是按一定的標準根據市場的變動來調整的,特點是能保證投資者在市場利率變化中均能獲得長,中,短期三種金融資產內最高的利率報酬。它將利率期限結構變動的風險轉移給了發行人,此外,由於其利率的可調性,它的市價波動比相應的普通優先股小,起到了減少利率波動風險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