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分離交易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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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分離交易基金是指一隻基金在上市後,分離為風險收益特征不同的幾類份額進行交易,從而對基金的風險收益進行重新分配[1]。
推出可分離交易基金,是為了更好滿足基金投資者對不同風險收益特征的需求。
對市場來說,豐富了市場上的產品品種,為投資者提供了更多不同風險收益特征的選擇,會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市場的效率和活力;對行業來說,通過可分離交易的設計,為未來的基金創新提供一條可行的思路,將推動中國基金業的發展成熟;對於投資者來說,針對一隻基金有了更多的投資選擇,可以根據自身的風險承受能力和未來市場的走勢,靈活地在低風險、杠桿超額收益、長期投資收益之間進行選擇。
可分離交易基金(長盛同慶)[2]
2009年3月10日,國內第一隻可分離交易基金——長盛同慶可分離交易基金日前獲得證監會批准。該基金是長盛基金與深圳證券交易所利用成熟的LOF平臺,採用可分離交易模式的創新設計,探索推出的新型分級型基金產品。該基金最大的特點在於,投資者認購的基金在基金合同生效後將自動分成兩類份額,兩類份額分別在深圳證券交易所採用不同交易代碼上市交易,一類份額在三年封閉期間具有相對穩定的收益,另一類份額在三年封閉期間享有杠桿收益,並同時承擔相應風險。[3]
據該產品的主要設計者,長盛基金金融工程部白仲光博士介紹,該基金的特點在於實現了“結構份額、分離交易”。業內人士認為,該基金是國內第一隻“雙重含權基金”,其雙重含權的特征將發掘基金的交易價值,為基金投資帶來新思維。
據白仲光介紹,針對同一持有人的“份額結構化”是該基金的創新之處。投資者認購長盛同慶基金後,其所持有的基金份額將自動分離同慶A和同慶B兩類,其中同慶A占40%,同慶B占60%。在三年封閉期結束後,同慶A基金份額的約定年收益率為5.6%,同慶B則獲得全部收益中除去同慶A約定收益外的部分,即藉助杠桿效應獲得更高的效益,或承受更大的風險。
據測算,只有當長盛同慶基金凈值低於0.4元,同慶A才會損失本金。而當凈值在0.467元至1元之間時,同慶A都可獲得本金和約定收益,全部損失由同慶B承擔。當凈值高於1.067元後,同慶B開始實現杠桿收益,其杠桿率為1.67倍。當同慶基金凈值達到1.168元以上時,同慶B的凈值即開始高於同慶基金整體凈值,實現超額收益。
由此可見,該基金的兩類份額是“雙重含權”的。當基金獲得投資收益時,同慶A享有優先收益權,同慶B部分則獲得其餘全部收益。相當於同慶A向同慶B借出資金,力求幫助同慶B實現杠桿收益。而當基金出現虧損時,同慶B要首先承擔損失以保證滿足同慶A的本金和約定收益,相當於為同慶A提供有限擔保,儘可能減少同慶A部分的損失。
聯合證券分析認為,對於希望獲取長期穩定收益的投資者而言,只需持有同慶A和同慶B,即相當於投資了普通的開放式基金。而且,該基金在三年封閉期內的倉位上限將達到100%,如果未來三年內股市表現向好,該基金將有望憑藉倉位優勢實現較高收益。
業內人士表示,分離交易可轉換債券在普通的可轉化債券基礎上,增加了債券的交易價值和杠桿收益空間。而長盛同慶基金將分離交易的理念引入到交易型基金中,通過“雙重含權”實現了杠桿特征,並以“分離交易”的設計,賦予了同慶A和同慶B額外的交易價值,使兩類份額的溢價交易成為可能,並提供了套利的機會。
可分離交易基金的評析[1]
可分離交易是實現收益結構化的一種方法,其特點是通過一隻產品實現了不同的風險收益特征,為投資者提供更加靈活地滿足其不同風險收益需求的投資方式。
結構化實際上是風險收益的結構化。結構化常見的做法是將一個中等風險、中等預期收益的理財產品分解為兩類,一類是高風險、高收益預期的產品,另一類是低風險、低收益預期的產品。
實現結構化的方法有多種,比如像瑞福分級那樣分開募集、合併運作的方式。不同風險偏好的投資者分別認購瑞福優先和瑞福進取兩個產品,二者享受不同的收益和風險,從而實現杠桿性。對於國內第一隻可分離交易型基金的長盛同慶的特點,在於針對同一投資者進行結構分級。通過“可分離交易”的創新性設計,使得一隻基金同時擁有了“低風險份額”和“杠桿投資份額”兩類風險收益特征迥異的交易份額。
在成熟金融市場中,結構化基金是重要的投資品種之一。據資料顯示,目前美國52%以上的封閉式基金都或多或少地採用了結構性杠桿。目前,國內的結構化投資產品有瑞福分級基金、馬鋼分離交易可轉換債券和剛剛獲批的長盛同慶基金等。總的來說,國內市場上的結構化投資產品還比較少,風險收益特征還比較單一,投資者個性化投資需求遠未得到滿足。
- ↑ 1.0 1.1 可分離交易型基金是什麼樣的基金?(來源:中國證券報)
- ↑ 可分離交易基金帶來新思維(來源:中國經濟時報 作者:薑業慶)
- ↑ 首只可分離交易型基金獲批 瑞福進取添兄弟(來源:上海證券報 作者:王文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