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罪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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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罪論(Original S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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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罪論是指,國內貨幣(本幣)不能用於國際借貸(外國銀行或者是國內的金融機構不能用該貨幣提供貸款),甚至在本國市場,也不能用本幣進行長期借貸。由於國內金融市場的不完全,一國的國內投資不是出現貨幣錯配,就是出現期限錯配。具體來說就是,借外幣,配本幣,將來還是要還外幣;或者是借短用長,這樣就會出現流動性的問題。發生錯配的原因不僅是由於國內本幣沒有實現可兌換,而是由於該國的國際金融市場不完全,因為即使一國貨幣自由兌換,但是企業卻不能在國內市場獲得長期貸款,仍有可能借外幣用於國內的建設,這種情況在發展中國家極為普遍。
原罪的直接後果是使國內的金融變得脆弱。因為如果出現貨幣錯配,若本幣貶值,借款的成本上升,容易陷入財務困境,企業就可能破產。如果借本幣出現期限的錯配,利率上升,其借款成本也會上升。因此,利率或匯率稍有波動,企業就可能面臨經營環境惡化,甚至面臨破產,於是金融體系就變得脆弱。國際貸款人只要感覺到貶值跡象,就會逼債或迅速地抽逃資金,於是金融危機爆發。之所以出現貨幣和期限的錯配,是因為公司無法對這些以外幣計價的債務進行沖銷,國內金融市場的不完全使公司的風險暴露在外。
原罪理論的另一個巨大貢獻是指出了匯率變動的資產負債表效應。企業借來的外幣,在資產負債表上的體現是,借記外幣,貸記本幣。如果匯率發生變動,本幣貶值則負債增加。如果對外的借款餘額很大,出現資不抵債,企業的資產負債表惡化,企業可能會瀕臨破產。如果是利率發生變動,利率上升,企業的負擔也一樣加重,企業不堪重負而被拖垮。所以,無論企業和政府都不願意本幣浮動,政府選擇固定匯率是不得已而為之。如果遇到投機衝擊,政府既不能使用匯率工具也不能用利率工具來抵禦衝擊保衛本幣。由於發展中國家金融市場的不完全,所以選擇固定還是浮動匯率制都會有問題,政府完全不能主動選擇匯率制度。
那麼如何解決原罪問題呢?原罪論認為最好的辦法就是實行美元化,這樣長期借貸就不會出現問題了。因為沒有了匯率的問題,匯率的風險也就不存在了。Hausmann指出了美元化或者是日元化會消除這些借款風險,降低真實利率,鼓勵國內儲蓄,促進金融深化,並且還可以提供一個可信的名義錨。但是,這一解決辦法還有一個問題是,缺乏最後的貸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