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店特許經營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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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店特許經營模式是指特許人將自己成功的單店經營模式許可給某一個受許人(稱為單店加盟商)來經營,受許人只能開設一家特許經營單店。從嚴格的意義上講,受許人只在單店的物理空間內享有特許人許可的所有權利,在單店的物理空間外則不享有這種權利,這就意味著特許人在一家加盟單店的街對面再授權新的受許人(加盟商)開設加盟單店是合法的。不過,盟主為了保護受許人利益,避免受許人之間出現惡性競爭,都會將單店加盟商的權利擴大。如規定圍繞單店一定範圍內(比如方圓1公裡內)不再授權新的受許人這個做法通常被稱為是單店的商圈獨占保護政策。如今,這種做法已成為特許人企業的慣例並被寫進了特許經營合同之中。
1、單店加盟商有小區域(通常是受保護的一個商圈)獨家開設單店的經營權,對加盟商擁有的資金量要求不高,單店經營業務相對簡單、易於管理,因此便於招募加盟商。
2、即便個別加盟商經營不善,特許人企業的整體市場也不會”虧掉“很多,因為“虧”掉的最多只是該加盟店所在的商圈。
1、加盟商無權再轉授特許權,他只負責一個單店的業務,因此單店加盟商的積極性受限,不願投入廣告宣傳。
2、盟主對加盟商的招募及管理成本較高。
3、因為加盟店要一家家地開,加盟商要一個一個地招,所以特許經營體系的網路擴展速度可能會比較緩慢。
4、因為特許人企業直接簽訂合同的另一方數量眾多,所以法律糾紛的可能性和管理成本都提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