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許經營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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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許經營合同是指擁有註冊商標、企業標誌、專利、專有技術等經營資源的企業,以合同形式將其擁有的經營資源許可其他經營者(被特許人)使用,被特許人按照合同約定在統一的經營模式下開展經營,並向特許人支付特許經營費用的經營活動。國內的特許經營單店合同大致可以被分為四個組成部分,合同引言、合同中關鍵用語釋義、合同的主體部分以及合同的附件部分。
目前,國內的特許經營單店合同大致可以被分為四個組成部分,合同引言、合同中關鍵用語釋義、合同的主體部分以及合同的附件部分。具體主要包括的內容和條款如下(註意:這是一個作為示例的特許經營>合同模式,各個特許人在實際使用中可以根據自己的實際需要進行修改。下麵的敘述略去了合同前的雙方名稱、地址等確認以及合同結尾的簽字確認):
(一)合同引言
主要說明的是特許人的特許權內容、聲明特許人的商標是已經註冊過的合法商標、以及本合同的意圖。
(二)合同中關鍵用語釋義
說明下文中的一些簡略詞的準確全稱,比如合同里常用的“甲方”、“乙方”、“非獨占許可”、“特許人的標誌”、“特許業務”、“生效日”、“加盟店店長”等。
(三)合同的主體部分
合同內容的主體部分共有二十二條說明,分別是:
- 第一條特許授權的內容
說明該特許權的授予對象、內容、時間期限等限制,以及合同續簽等事項。
- 第二條加盟店的所在地點
說明加盟店的具體地址與要求,以及加盟店地址的變更辦法、程式、條件等。
- 第三條特許費用
主要說明應交納的特許經營費用的名稱、內容、數額、交納的具體辦法以及未交的懲罰措施等。
(四)合同的附件
通常可以包括特許人單店的經營範圍及工作程式、特許人的部分手冊目錄、加盟設計圖及照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