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一式中央銀行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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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一式中央銀行制度是指國家建立單獨的中央銀行機構,使之全面行使中央銀行職能的中央銀行制度[1],即採取總、分行制,分行是總行的下一級組織,總行和分行組成中央銀行統一體。
西方國家的中央銀行絕大多數屬於這種類型,如英國、日本、法國等。我國的中央銀行也實行這種制度。
單一式中央銀行制度的類型[1]
單一式中央銀行制度又分為兩種情況:
1、一元式中央銀行制度
一元式中央銀行制度是指一國只設立一家統一的中央銀行行使中央銀行的權力和履行中央銀行的全部職責,中央銀行機構自身上下是統一的,機構設置一般採取總分行制,逐級垂直隸屬。這種組織形式下的中央銀行是完整標準意義上的中央銀行,目前世界上絕大多數國家的中央銀行都實行這種體制,如英國、法國、日本等。
中央銀行的總行或總部通常都設在首都,根據客觀經濟需要和本國有關規定在全國範圍內設立若幹分支機構。英國的中央銀行英格蘭銀行總行設在倫敦,在伯明翰、利物浦等8個城市設有分行;法國的中央銀行法蘭西銀行總行設在巴黎,在國內設有大小200多家分支機構和辦事處;日本的中央銀行日本銀行,總行設在東京,在全國設有33家分行和13個辦事處,還在紐約、倫敦、巴黎、法蘭克福、香港等設有代表處。也有少數國家的中央銀行總行不設在首都,而是設在該國的經濟金融中心城市,如印度的中央銀行印度儲備銀行總行設在孟買。一元式中央銀行制度的特點是權力集中統一、職能完善、有較多的分支機構。中國的中央銀行中國人民銀行亦採用一元式組織形式。
二元式中央銀行制度是指中央銀行體系由中央和地方兩級相對獨立的中央銀行機構共同組成。中央級中央銀行和地方級中央銀行在貨幣政策方面是統一的,中央級中央銀行是最高金融決策機構,地方級中央銀行要接受中央級中央銀行的監督和指導。但在貨幣政策的具體實施、金融監管和中央銀行有關業務的具體操作方面,地方級中央銀行在其轄區內有一定的獨立性,與中央級中央銀行也不是總分行的關係,而是按法律規定分別行使其職能。這種制度一般與聯邦制的國家體制相適應,如目前的美國、德國即實行此種中央銀行制度。
美國的中央銀行稱為聯邦儲備體系。在中央一級設立聯邦儲備理事會,並有專門為其服務的若幹職能部門;在地方一級設立聯邦儲備銀行。美國聯邦儲備理事會設在華盛頓,負責管理聯邦儲備體系和全國的金融決策,對外代表美國中央銀行。美國聯邦儲備體系將50個州和哥倫比亞特區劃分為12個聯邦儲備區,每一個區設立一家聯邦儲備銀行。聯邦儲備銀行在各自的轄區內履行中央銀行職責。德國中央銀行在中央一級設立中央銀行理事會和為其服務的若幹業務職能機構,在地方一級設立了9個州中央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