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助管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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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協助管理法[1]
協助管理法是企業有關人員在旁邊協助和引導被管理者改變行為的一種管理個人行為的方法。它最早稱為AA模式,取名自美國的戒酒團體。
其理論依據是:學習是學習者本身主動負責改變行為的過程,別人只能協助,而無法決定學習者自身行為的改變。例如,戒酒團體中戒酒者是否決定戒酒,由他自己權衡利弊。而當他需要別人幫忙並加以協助時,團體成員可隨時協助他,聽他訴苦並表示同情,尤其是戒了酒的人以自己的成功經驗從旁予以鼓勵。在這種情況下,戒酒者是自願戒酒,而不是被禁止喝酒。因此,他不會感到壓力和脅迫。
協助管理法的模式[1]
以A代表欲改變他人行為者,B代表被改變者,協助法的模式如下:
1、A設法讓B知道問題的危害,並讓其文化水平行為改變的需要。
2、讓B負起選擇改變行為方法的責任,由A協助,並提供解決的途徑。
3、A與B互相溝通,彼此交換對改變行為的看法和對某一種方法的意見。
4、B從中選擇一種A可以接受的方法,兩人都同意最好,如A認為不妥,雙方則重新商討。
5、A對B嘗試改變行為,進行鼓勵和支持,當B引起內心緊張和反感時,A積極和耐心地做說服工作。
6、B發現此法可行,行為改變成功,且趨於穩定。
協助管理法的步驟[1]
協助管理法應用到企業管理的一般步驟是:先讓對方瞭解其行為不合理的地方,進而共同討論和選擇改變行為的方法,使對方改變原來的行為,最後再共同商討和提出新的努力目標。
協助管理法與權威管理法相比,不如權威法簡易快速。但是,運用成功,可使他人對指導和協助者產生信賴感,使行為趨於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