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威管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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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權威管理法[1]
權威管理法是企業管理人員利用自己的權力和在本企業職工中的本領來影響和管理個人行為的一種方法。它帶有某 種強制性。例如,企業部門的主管可以利用其權力對職工進行賞功罰過,並根據職工的表現,決定他們的薪水,職位升遷等。
一般說,企業組織金字塔形的結構易於行使權威,因此在企業界里許多人認為權威法是改變他人行為最方便而有效的方法。
權威管理法的評價[1]
其作用是:可以控制與統一組織;節省研討時間,不必等待緩慢的反饋;行為一致,秩序井然;對管理人員來說,可以增強其自信感,是鞏固地位的一種保證。但是,該法也有缺陷,主要是:
1、強制只能改變職工的錶面行為,而無法影響他們的內在態度。通常是,一道命令下達後,在短期內有效,以後,又恢複原狀。
2、強制權力減少反饋。由於權威法是一種縱向或單向溝通,因而不瞭解職工的需要,容易失去上下層之間的人際溝通。
3、強制權力產生副作用。權威法採取硬性手段要求對方改變行為,因而容易使對方感到壓抑,從長遠看,會引起不信任感和逆反效應。
管理學家在總結權威法的利弊得失時強調,企業領導或管理人員應儘量少行使強制性的權力,多運用行為規範上的權威,即個人的學問,技術,感召力等來影響,以改變職工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