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授權體繫結構
出自 MBA智库百科(https://wiki.mbalib.com/)
區域授權體繫結構(Area Franchising)
目錄 |
什麼是區域授權體繫結構[1]
區域授權體繫結構是指受許人被許可在一個獨占的市場區域內開設並運營4個以上的單店,通常受許人要向特許人承諾在一年之內至少開設並運營的單店個數,並且每開設一家單店都要與特許人簽訂單店加盟合同。在區域授權體系中受許人被稱為區域加盟商。
區域授權體繫結構的內容[2]
區域授權體繫結構的一個好處是,它減少了需要特許人去吸引加入到他的特許體系的加盟商數量。找到一個好的加盟商比找到20個好的加盟商所花費的成本低很多。這種結構的另一個好處是,區域加盟商能夠獲得與小型連鎖企業相同層面上的規模經濟效應,因為他們經營的不止是一個單店。區域授權體繫結構能讓特許經營體系提高特許加盟商的邊際利潤,從而吸引更多加盟商。同樣,這一結構還為加盟商提供了從一個加盟店到另一個加盟店的知識轉化好處,加盟商在經營中學到的解決方案可以被運用到多個加盟店中。最後,這一結構還能減少特許經營中的“搭便車”行為。不同的加盟商之間都不願意讓其他加盟商的門店搭自己的“便車”,但是在同一個加盟商內部的各個門店間就不會產生這個問題。
區域授權體繫結構也給特許人帶來一定不利因素。通常情況下,一個特許體系內會有很多的小加盟商,而區域授權體系由一些大的加盟商組成。對於總部而言,與大量的小店單個加盟商談判比與一個由更少數量而個體更大的加盟商談判容易得多。
與有形產品相比,區域授權體繫結構中的加盟商,就好比是一個覆蓋區域面積比較大的零售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