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集約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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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集約經營是指在單位面積土地上主要靠投入較多的活勞動來獲取農產品。
勞動集約經營是一定面積計程車地投入比較多的勞動,用精耕細作的辦法提高單位面積產量。
一般來說,這是一種比較落後的集約經營方式。但是我國農業耕地資源較少,勞動力資源十分豐富,實行一定程度的以勞動為主的集約經營是小可避免的,問題在於,我們不能因為勞動力資源豐富,就可忽視以資金為主的集約和以技術為主的集約,搞單一的以勞動為主的集約。例如日本的農業發展主要採用了全盤合作化的土地節約型模式,由農協聯繫分散農戶,形成勞動集約經營、規模經營。對土地進行精耕細作,用提高工作質量的辦法提高單產的一種經營方式,即主要通過增加勞動力的投入量而提高農地經營的集約度。勞動集約又可分為2種形態,一種為積累形態,如利用農村的剩餘勞動力進行大規模的農業基本建設,改善土地生產條件,這是農業內部的一種勞動積累。另一種為消費性生產形態的勞動集約,如合理密植、精耕細作、增加複種指數等增加勞動投放的增產措施。在經濟較為落後的國家,由於土地少、資本少而勞動力充裕,農業集約經營實行的必然是勞動集約經營,往往意味著實行傳統農業和小規模農業。
第一,我國農業生產條件較為落後,不用現代物質技術裝備來武裝農業,提高農業生產力水平,就很難徹底改變農業靠天吃飯的落後狀態,農業基礎地位就很難加強。
第二,以勞動為主的集約經營方式小利於大幅度提高農業勞動生產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