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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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管理是行政管理的主要內容之一。包括制度的制定、制度的組織實施、制度的完善與改革,以及制度文件資料的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通常情況下,制度管理主要是指制度實施中的管理與制度文件資料的管理兩個方面。
一方面是制度實施中的管理,包括:
1. 制度教育。使全體人員充分認識和瞭解制度的意義、作用,及其主要內容和要求,以 便人們自覺地貫徹執行。
2. 組織落實。 就是按照有關制度的性質和具體內容、 要求、責任、執行程式和方法組建執行 體系,並通過責任制等形式使它直接同 管理系統的有關部門、有關人員掛起勾來,明確分工,落實責任,做到令行禁止,賞罰分明。
3. 監督檢查。通過監督 檢查,促進位度的全面貫徹執行,並及時發現制度執行中出現的問題,以便總 結經驗,採取措施。
4. 完善制度。正確 的制度是在總結實踐經驗的基礎上按照嚴格的科學程式建立起來的。但由於人的認識的局限性和客觀情況的複雜性, 總不可能做到制度與現實的絕對統一,必須對制度本身的不足之處作出修改和補充,使之臻於完善。制度管理的過程,也就是制度的貫徹執行和不斷完善的過程。
另一方面,是制度文件資料的管理。對於各種規章制度形成沿革過程、執行情況、附件材料,都應進行分類整理,並立捲、排列、編目,以便於系統研究和查找利用。
1.指導性和約束性
制度管理對相關人員做些什麼工作、如何開展工作都有一定的提示和指導,同時也明確相關人員不得做些什麼,以及違背了會受到什麼樣的懲罰。因此,制度管理有指導性和約束性的特點。
2.鞭策性和激勵性
制度管理能激勵著人員遵守紀律、努力學習、勤奮工作 。
3.規範性和程式性
制度管理可以實現工作程式的規範化,崗位責任的法規化,管理方法的科學化,起著重大作用。制度的制定必須以有關政策、法律、法令為依據。制度本身要有程式性,為人們的工作和活動提供可供遵循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