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潤最小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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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潤最小化(Profit Minimi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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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潤最小化:當企業達不到經營目標或上市公司可能出現連續三年虧損,面臨被摘牌時,採用這種類型的會計報表粉飾就不足為奇了。典型的利潤最小化的操縱方法有:推遲確認收入、提前結轉成本、使用加速折舊法、將應予資本化的費用列入當期損益等。
基於業績考核、獲取信貸資金、發行股票等目的,經營成果粉飾一般以利潤最大化、利潤均衡化的形式出現。基於納稅和推卸責任等目的,經營成果粉飾一般以利潤最小化和利潤清洗的形式出現。
利潤最小化除了可減少納稅之外,還可以將以後年度的虧損前置於本年度,迴避企業連續多年虧損的事實。
比如,我國上市公司如果連續三年虧損,那麼將被摘牌。如果公司已經預計到本公司將連續三年發生虧損,那麼它可以通過一些方法,將以後一年甚至兩年的潛在虧損前置於本年,使本年發生巨額虧損,而確保以後年度盈利,迴避被摘牌的命運。
很多公司制定的薪酬計劃將管理層的獎金與利潤掛鉤,並設計了下限和上限。這種制度設計,也很容易誘發利潤最小化的財務報表粉飾。
假設ABC公司管理層的獎金等於稅後利潤的10%,且只有在稅後利潤達到2000萬元時才可享受獎金計劃,稅後利潤超過1億元後,超過部分不再發放獎金。在這一獎金計划下,假設ABC公司當年的實際稅後利潤為1980萬元,管理層將無緣分享獎金,此時,管理層可能採用利潤最小化的報表粉飾,通過預提費用、預計負債或者加大研究開發和廣告促銷等斟酌性支出 (Discretionary Expenditure),據以為下一年獲得獎金創造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