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商品供貨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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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商品供貨值是指各生產經營企業(包括外商投資企業)將最終產品向國內外貿公司提供作為出口商品的總額或直接向國外出口的商品金額,包括各種稅費。
①生產經營企業向外貿部門提供的用以出口的產品;
②個人向外貿部門提供的用以出口的產品;
③以“三來一補”形式出口的產品;
④生產經營企業直接出口的產品;
⑤向外貿部門或外商有償提供的產品樣品;
出口商品供貨量中不包括下列產品:
①已生產但尚未交外貿部門或企業尚未直接出口的產品;
②外貿部門或外商退回的產品;
③無償向外貿部門和外商贈送的產品樣品;
④國家對外經濟援助項目中的產品;
⑤外貿部門自用或出口轉內銷的產品;
⑥供其他生產企業出口產品配套的產品;
⑦在國內以外匯結算方式銷售的產品及以出頂進、國內中標產品。
①時間原則。按外貿公司收購時開具的銷售發票時間;直接出口企業按海關出口貨物報關單上的出口時間、日期統計。
②價格原則。出口商品供貨按產品金額進行統計。生產企業按企業與外貿部門的實際成交價計算;直接出口企業按海關出口貨物報關單上的外幣價格(離岸價)摺合成人民幣價格計算。
③流向原則。即指生產企業生產的出口商品通過哪些外貿視窗進入國際市場的,包括外貿單位視窗和企業直接出口視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