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合同履約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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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出口合同履約率[1]
出口合同履約率也稱出口合同完成百分數,是指出口實際交貨額與合同規定貨額之比。它是用來反映出口合同履行情況的重要指標。
出口合同履約率計算方法[2]
其計算公式為:
出口合同履約率= | 出口實際交貨額 |
× 100% |
合同規定貨額 |
檢查和分析出口合同執行情況,根據所考核的期限不同,主要分為當月應交合同履約率和本年應交合同履約率。當月應交合同履約串是指對當月應交合同完成情況進行的分析,用以說明當月應交合同按期履行的程度。計算公式為:
本月應交合同的按期履約率= | 本月出口交貨額 |
× 100% |
按合同規定本月應交貨額 |
本年應交合同履約率分析,是對本年度內應交合同的累計完成情況的考核,說明當年應交合同按期履約程度的。計算公式為:
本年應交合同的按期履約率= | 本年出口交貨累計額 |
× 100% |
按合同規定截止報告期的應交額 |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賣方由於組織貨源不力,港口擁擠、鐵路運輸緊張等原因,致使出口商品不能按質按量按期裝運,買方因國際市場商品價格下跌、匯率波動、銀行開證困難等因康,以及其他一些人為原因,都可造成出口合同無法如期履行。這些都是影響出口合同履約率的因意。因此,在分析出口合同愚約情況時,要計算“本期應履行合同數”,“本期巳履行合同數”,“本期合同完成百分數”。
作為出口方來講,要加強有關出口廠家倉儲運費部門、海關、商撿等各部門的密切合作,對貨、證、船進行按時查驗。有證的及時備貨;有貸的提前催證,無貨的及時修證展證,貨證齊全的及時過單銜接車船。同時奧督促對方履行合同,努力提高出口合同愚約率。出口合同的履行,直接關係到出口計劃能否完成,關係到外貿企業的經濟效益。因此要對出口合同履行惰況作經常性的檢查分析,以便發現問題,及時解決。霄要註意,合同履約率,只能說明合同的完成程度,並不能說明合同完成質量的好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