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金空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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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老金空賬是指養老金個人賬戶空置。
(一)空賬問題產生的原因以及規模
1、個人賬戶空賬產生的原因“空賬”問題的產生有著深刻的歷史背景。
1993年,在全國十四屆三中全會上相關代表提出,中國要建立“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個人賬戶制度由此確立。然而已退休的職工(即所謂的“老人”)和在實施個人賬戶制度以前較早參加工作的在職職工(即所謂的“中人”),在過去的工作年限里並沒有個人賬戶的積累,但養老金需要支付。
因為我國自1997年開始就一直實行統籌賬戶與個人賬戶“混賬管理”的財務管理制度,也就是說將兩個賬戶混合管理,所以,這就給個人賬戶資金向社會統籌賬戶轉移提供了機會和可能。為瞭解決已退休職工(即所謂的“老人”)的養老金支付問題,社會保障機構就利用“混賬管理”的便利,直接挪用在職職工個人賬戶中的資金,長期以來,由於不斷地透支個人賬戶來填補社會統籌資金的不足,於是就導致了個人賬戶的空賬。
2、現個人賬戶“空賬”的規模
近幾年來,我國個人賬戶“空賬”規模在急劇擴大,2000年8月至2001年1月勞動與社會保障部和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完成的“中國養老保險基金測算與管理”的報告指出,在未來50年裡,城鎮在職職工與退休職工的撫養比將由3.65:1提高到1.87:1;社會統籌基金總缺口將達到1.8萬億,平均717億。個人賬戶空賬的空前大的規模造成了嚴重的影響,埋下了很多隱患。
(二)個人賬戶“空賬”埋下的隱患
個人賬戶“空賬”是一個嚴重的問題,直接影響了我國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由現收先付制向積累制的轉變,並將養老金的支付風險轉移到了後代,影響了養老保險基金的可持續發展,也降低了養老保險制度的公信力。
首先,個人賬戶的“空賬”直接影響了我國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由現收先付制向完全積累制的轉變。這種轉變勢必會影響我國基本養老保險完全積累制的實現,最終只能使新的養老保險制度停留在錶面,無法發揮根本性的作用。
其次,個人賬戶“空賬”問題使得養老金支付風險被留給了下一代,影響了養老保險基金的可持續發展,也影響了養老保險制度的公信力。個人賬戶的無積累——“空賬”問題就是將養老金支付風險轉移給了後代,風險的轉移使得人們的繳費意識降低,由此各種顯性、隱性逃費的現象就會出現,而逃費又會引起低徵繳率和高繳費率的惡性迴圈,影響社會保障基金的籌集,同時造成基金收入小於基金給付需求的狀況,給社會保障制度帶來了巨大的財務風險,也增加了基金增值的壓力,使得養老保險制度的公信力以及政府部門的公信力得到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