儲備進口比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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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經濟學家羅伯特·特裡芬(Robert Triffin)教授在1947年提出採用儲備進口比率法來衡量外匯儲備,在1960年出版的《黃金與美元危機》一書中總結了幾十個國家的歷史經驗,並得出結論說:一國的國際儲備額應同其進口額保持一定的比例關係,這個比例關係應以40%為最高限,20%最低限。一般認為,一國持有的國際儲備應能滿足其3個月的進口需要。照此計算,儲備額對進口的比率為25%。這即所謂的儲備進口比率法。
儲備進口比率法的優點是:簡明易行。這是它廣為各國與國際組織所採用的原因所在。
但是,儲備進口比率法也有明顯的缺點:第一,它在理論上存在缺陷,即:國際儲備的作用並非是支付進口,而是彌補國際收支逆差。第二,各國情況不同,比如,各國對持有的國際儲備的好處與付出的代價看法不同,各國在世界經濟中所處的地位不同,等等。這些差異決定了各國儲備政策的差異,因而各國對儲備的需要量也就不同,所以,只用進口貿易這個單一指標作為決定各國國際儲備需求數量的依據,自然就失之偏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