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期望壽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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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期望壽命(Disability Adjusted Life Expectancy,DA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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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健康期望壽命[1]
健康期望壽命是指人們能維持良好日常生活功能的年限,其與普通期望壽命的最大不同在於:普通期望壽命是以死亡為終點,而健康期望壽命是以喪失日常生活能力為終點。
健康期望壽命的提出與發展[2]
1964年,Sanders首先將傷殘的概念引入期望壽命,提出了有效生命年,用生產能力評價健康並比較了不同社區的健康水平。1971年,Sullivan首次在報告中使用了無殘疾期望壽命(DFLE),其運用壽命表原理,扣除殘疾狀態下的生存時間,從而得到無殘疾狀態下的期望壽命。1983年,Katz率先提出活動期望壽命(ALE)的概念,指老年人日常生活自理能力保持良好狀態所能維持的預期年限,是評價老年人健康狀況的重要指標。同年,Wilkins和Adams指出DFLE的缺陷在於採用二分法權重評分,即無論處於何種狀態,只要有殘疾,就被賦予零分(相當於死亡),造成在區分人群傷殘程度時很不敏感。所以,他們提出對各種傷殘水平給以相應權重,確定了某一失能狀態的持續時間,將各種狀態下的生存年數轉化成相當於完全健康狀態下的生存年數,最後累加形成了傷殘調整期望壽命(DALE)。DALE綜合考慮了傷殘和死亡對健康的影響,能更加準確地衡量人群健康水平。
WHO在2000年世界衛生報告中將DALE作為衛生系統績效評價指標之一;2001年又改進了DALE的計算方法,應用更細的權重分類,並將其更名為HALE,即健康期望壽命。至此,擴大了期望壽命的概念,在關註生命數量的同時,更加關註生命質量。
健康期望壽命的應用[2]
2001年,Doblhammer和Kytir利用四次0.9%人口抽樣調查中的死亡資料和自評健康結果,採用Sullivan法計算了1978—1998年澳大利亞6O~89歲老年人的HALE變化趨勢。2002年,Groenewegen比較了荷蘭人群出生時和65歲時HALE的地區間差異,並找出影響因素。
中國學者利用HALE進行人口健康研究始於1996年,鐘軍等首次利用居民死亡資料和1993年國家衛生服務調查的病殘信息,使用Sullivan法計算了部分城市居民的HALE。2002年,李強等利用老齡化多維縱向調查資料,採用多狀態生命表法計算了北京市55歲以上老年人的HALE。顧大男等㈣基於1998年80歲以上高齡老人的調查數據,使用GOM模型獲得其HALE,驗證了該方法的優勢和弊端。2010年,楊雅平等利用社區居民自報健康調查數據和壽命表資料,採用HOPIT模型校正後,測算了杭州市人群HALE。2011年,彭慧等使用杜克OARS日常活動能力量表和家庭衛生服務調查數據,計算了上海市靜安區老年人的HALE,比較了不同社會因素、不同行為方式和不同疾病狀態下的HALE,為改進老年人健康保健提供了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