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號博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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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號博弈(Signaling ga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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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號博弈是指有兩個參與人,信號發送者發出私人信息,信號接收者在接受信息發送者的信息基礎上做出決策的博弈。
信號博弈是一種由一個發送者(S)和另一個接收者(R)所組成的動態博弈。一開始這個發送者有一個給定的類型(t),接著發送者會觀察這個沒有其他人(好比說接收者)知道的類型,去從訊息堆 M = {m1, m2, m3,..., mj} 中選擇送出一個訊息(m),接著接收者會觀察這個訊息後從他可行的動作中 A = {a1, a2, a3,...., ak} 選一個作為反應動作(a),這裡要註意的是接收者除了訊息之外其他都無法得知(如發送者的類型t),接著根據(t, m, a)的組合來決定雙方會獲得的報酬或回報。
在經濟學中,信息不完全又可等同於信息不對稱,幾乎所有的信息不完全模型都與信息不對稱相關,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就是信息不對稱的兩種表現形式。信號博弈是研究逆向選擇的一個重要模型,最早由斯彭思(spence)提出並加以討論,斯彭思也因此獲得了2001年的諾貝爾經濟學獎。
信號博弈是研究具有信息傳遞特征的信號機制的一般非完全信息動態博弈模型。信號博弈的基本特征是兩個(或兩類,每類又有若幹個)博弈方。分別稱為信號發出方(sender)和信號接收方(Receiver)。他們先後選擇一次行為,其中信號接收方具有不完全信息,但他們可以從信號發出方的行為中獲得部分信息,信號發出方的行為對信號接收方來說是一種(以某種方式)反映其有關得益信息的信號。這也正是這類博弈被稱為“信號博弈”的原因。
路邊攤都是現炒現賣的,為什麼不提前炒好,有人買時再加熱一下呢?就像便利店那樣,這不是省力很多嗎?
其中一個原因就叫做“信號博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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