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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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報告是領導人在會議上對工作、形勢或問題,作出介紹、分析、評價或總結,併發表指導意見的講話稿。
會議報告具有交流思想、通報情況、報告工作、宣傳當前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教育群眾、鼓動群眾等作用。有些會議報告是該次會議精神的核心,起到表現會議主題的作用。許多會議報告經過大會批准通過後,即成為下一段工作的指導性文件。
1.述評性。會議報告或闡述前段“做了什麼”,“結果如何”,或分析當前的形勢,明確今後的任務,或表明對某事某問題的觀點、看法,申述自己的主張,或說明會議的重要意義等,皆需要旗幟鮮明地表明看法,進行闡述,作出評價,做出總結。這些內容,無疑都帶有評述特征。
2.指導性。在會議報告中,對前段工作如何評價,對形勢如何分析,對今後工作有何部署,指出存在什麼問題,推廣什麼先進經驗,領導人對這些內容所發表的看法和意見,都具有指導性。
1.工作性會議報告。即領導人在會議上對前一階段所在單位的工作進行總結,同時分析形勢、提出今後的工作任務和要求的報告。
2.專題性會議報告,也叫專題講話。即領導人在一專題會議上,對有關形勢、某項工作或專門問題發表自己的看法、意見的報告。
會議報告的結構和寫法[1]
- (一)標題
會議報告的標題有三種寫法。一是直接式。直接寫明某人在某會議上的報告或講話,形式為:“××在××會議上的報告(或講話)”。也可以把報告人的姓名寫在標題之下,標題只標明在某會議上的講話。二是文章主題式。根據報告的主題,擬定一個題目。標題下署報告者姓名。三是正副標題式。以文章式標題為正題,揭示報告主旨,副標題標明“在××會議上的報告”,標題下署報告者姓名。
- (二)工作性會議報告的正文
工作性會議報告的正文由開頭、主體和結尾組成。
1.開頭(導言)。概述前一階段的工作概況,內容包括對工作的總體評價,任務完成情況,取得成績的依據、條件等,使聽者掌握概貌,為後面的報告內容定下基調。
2.主體。這是工作性會議報告的重點內容。或依時間順序,或從不同方面,或按具體問題進行敘述。包含的一般內容有:
(1)“做了什麼”和“結果如何”兩個方面的內容。對這部分內容的表述:一要重點突出,講有代表性的或重要的內容,不能泛泛而談;二要條理清楚,把材料組織好,分類說明,給人以清晰、明確的印象;三要準確真實,對取得成績的情況以及相關數字都要如實介紹。
(2)原因分析。分析取得成績或出現失誤的原因。
(3)經驗體會。這是對事物內在規律性的揭示,對深化人們對客觀事物的認識、指導今後的工作都十分有益。這一部分是工作性會議報告的精華。
(4)面臨的形勢、任務、措施及要求。
並不一定每篇工作性會議報告主體的內容都會包含上述四個方面。不同的工作性會議報告,包含的內容會有所不同。
3.結尾。工作性會議報告的結尾多數是發出號召,也可不另寫結尾。
- (三)專題性會議報告(專題講話)的正文
專題性會議報告的正文包括開頭、主體、結尾三個部分。
1.開頭(導言)。開門見山地提出問題,或者說明面臨的某項工作任務,或者概括講話內容,或者說明會議的指導思想,或者闡述會議的重要意義。內容要能夠營造現場氣氛,吸引聽眾的註意力。
2.主體。是專題性會議報告的核心部分,即圍繞講話開頭提出的中心論題或進行論述、分析,或提出做好工作的措施和要求,或提出解決問題的見解和主張。由於專題性會議報告類型較多,因而主題內容相應也各不相同,例如有的屬於針對下一步工作所作的講話,有的屬於針對具體問題表明立場態度的講話,等等,因此需合理安排主體內容,做到中心突出,層次明確,有理有據,論證清晰。
3.結尾。一般是總結全文,得出結論,表明態度,提出希望。也有的不寫結尾。
1.撰寫會議報告要明確會議的目的、要求、中心議題,全面準確地領會領導意圖。
2.要觀點鮮明,詳略得當,突出會議報告的重點內容。
3.要根據會議的性質、內容、領導者的身份,以及聽眾的具體情況和單位或部門的情況,確定會議報告的語言特點,並註意符合領導人講話的一貫風格。
4.篇幅儘可能精短。
- ↑ http://jpkc.gdit.edu.cn/e/DZJC1/7-2.html 《高職應用寫作》第七章 會務文書 第二節 會議報告.廣東科學技術學職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