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管商品物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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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管商品物資是指企業為其他單位和個人代管,所有權不屬於本單位的商品物資。如代其他單位保管、運輸、加工的商品物資,借入的包裝物,收到來源不明的商品物資。因拒收代管的商品物資,代國家物資儲備部門保管的商品物資等。企業對代管的商品物資,應認真負責,妥善保管。
在商業會計中,代管商品物資在“代管商品物資”表外帳戶登記,可同時記數量、金額,也可以只記數量,不記金額。該帳戶只記代管商品物資的增、減和結存敬字,不與其他帳戶轉帳。代管商品物資的明細帳,應按委托單位、個人和代管商品物資的品名分戶記載。
代管商品物資是所有權不屬於本企業而暫時負責保管或管理的商品和物資。如受托加工、代管、代運的各項商品、物資,因拒付而代供貨單位暫時保管的商品、物資,借入的包裝物,收到來歷不明的商品、物資等。對於代管的商品,物資,要和自有商品、物資一樣認真負責地妥善保管,防止丟失,損壞。保管部門設置代管商品、物資保管帳,記載來源、品種,數量。會計部門將代管的商品,物資記入表外科目“代管商品物資”,設置“代管商品物資”明細帳(或備查登記簿),記載其來源,品種,數量和金額。翻代管商品物資”表外科目系單式科目,只記增、減;和結存數字,不與其他科目轉帳。收到代管商品,物資記增加,付出代管商品,物資記減少,餘額是結存的代管商品,物資的數額。
代管商品物資包括:代其他單位保管,運輸,加工的商品物資,借入的包裝物,收到來源不明的商品物資,因拒收而代管的商品物資,代國家物資儲備部門保管的商品物資等。商業企業設置了。代管商品物資”科目,核算代管商品物資。本科目只記增減和庫存結餘數字,不與其他科目轉帳,即不需用複式計帳法。在該帳目上可以只記數量、金額,也可以只記數量,不記金額。在實際工作中容易出現的問題有,將應記入“代管商品物資”科目的有關商品物資未進行核算,使之形成帳外商品物資,將接受委托單位代銷,寄銷的商品和接受供貨單位移庫下放的商品記入“代管商品物資。,記錄不及時、不完整,代管商品物資帳實不符,“代管商品物資。明細帳設置不具體、不清楚,對代管商品物資未進行及時正確的管理和處理等。以某單位將供貨方發汫:的不符合合同規定質量的商品拒付貨款後記入“代管商品物資”科掃,但未及時與供貨方取得聯繫,對代管的商品未根據其特定的要求進行存放、管理,以致出現損壞、被盜、變質等問題。供貨方則要求該單位承擔一部分損失。查證人員應審閱被查單位的“代管商品物資”帳目的設置與記錄情況,並將其與實際代管的商品物資進行核對,併在分析、調查的基礎上,檢查其有無上述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