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惠式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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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惠式治理是指依靠各種聯結紐帶、資源共用、利益往來、情感體恤等因素構成的互惠互利的社區治理邏輯的簡約化概括。
在社區治理的實踐中,以互惠的形式而展開的非正式合作是一種常態,併成為治理實踐的主體組成部分。依靠各種聯結紐帶、資源共用、利益往來、情感體恤等因素構成的利益互惠、情感互惠、鄰壁互惠、組織互惠等,促進了社區治理的有效開展和秩序構建。
1.利益互惠“人們奮鬥的一切都同其利益有關”是現代政治生活的一條基本準則。因此,以利益為誘導成為社區治理的常用手段之一。社區幹部將社區可以賦予居民的一些權利和利益與社區治理所完成的目標任務、各種要求結合起來,進而約束、規範和引導居民的日常行為。
2.情感互惠將“社區”概念引入社會科學的德國社會學家F·滕尼斯在闡釋社區時就開宗明義的提出,社區是互惠式治理:由同質人口組成的關係親密、守望相助、疾病相撫、富有人情味的社會群體。儘管時過境遷,滕尼斯所指的社區在當前已經發生了顯著變化,但是作為社區之核心和靈魂的“關係親密、守望相助、疾病相撫、富有人情味的共同體”並未徹底消逝。這些因素綜合在一起,使得親情、友情、人情、面子等日常規則在社區生活中非常顯見,且廣為流行。調研發現,動用私人關係,充分運用親情、友情、人情等主觀因素來“做工作”的情形很常見,並且很大程度上實現了社區治理的基本目標。
- 陳朋.社區治理的日常運作邏輯.《社會學》.2013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