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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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履行中止是指合同當事人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由於當事人一方不能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時,另一方當事人為了避免使合同的不履行造成的損失而暫時停止履行合同中規定的雙方權利義務關係的一種法律行為。
中止合同履行的法定條件是指中止合同的法律規定和合同約定條件,具體內容如下:
①當事人一方必須有另一方不能履行或不履行合同的確切證據,證明對方存在以下情況:經營狀況嚴重惡化;或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或喪失商業信譽,或有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其他情形。
②當事人一方暫時中止合同履行後,如果另一方對履行合同提供了充分的擔保後應當解除中止合同的行為,繼續履行合同。
應當先履行債務的當事人,有確切證據證明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經營狀況嚴重惡化;
(二)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
(三)喪失商業信譽;
(四)有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其他情形。
當事人沒有確切證據中止履行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①承擔賠償責任;
②繼續履行合同;
③承擔違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