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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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处理(Special Treat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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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处理是指证券交易所对判定为财务状况异常的上市公司所进行的特殊处理。
具体包括:对该公司在证交所挂牌交易的股票及其衍生产品的交易行情另行公告(在其名称前加上ST),以明显区别于其他股票;该股票的报价日涨跌幅限制为5%,实行特别处理期间,该公司的中期报告必须接受审计。
特别处理的时间一般不少于12个月。在此期间,如果公司的年度财务状况恢复正常而且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确认,可以向其所在的证券交易所申请取消特别处理;如果在特别处理期间财务状况仍得不到明显改善,且构成连续3年亏损的,证券交易所将暂停该公司股票的交易,并向证监会提交暂停该公司股票上市的建议。
特别处理分两种: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和其他特别处理
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
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其股票交易将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
- 最近两年连续亏损(以最近两年年度报告披露的当年经审计净利润为依据)
- 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者半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已停牌两个月
- 处于股票恢复上市交易日至恢复上市后第一个年度报告披露日期间
- 法院受理关于公司破产的案件,公司可能被依法宣告破产
- 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存在退市风险的其他情形
被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的股票,其证券简称前冠以ST字样,股票报价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其他特别处理
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其股票交易将被实行其他特别处理:
- 由于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等导致公司主要经营设施被损毁,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且预计在三个月以内不能恢复正常
- 公司主要银行帐号被冻结
- 公司董事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并形成董事会决议
- 中国证监会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暂行办法》第七十一条,要求证券交易所对公司的股票交易实行特别提示
- 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认定为状况异常的其他情形
被其他特别处理的股票,其证券简称前冠以ST字样,股票报价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沪深证券交易所在1998年4月22日宣布,根据1998年实施的股票上市规则,将对财务状况或其它状况出现异常的上市公司的股票交易进行特别处理,由于“特别处理”的英文是Specialtreatment(缩写是“ST”),因此这些股票就简称为ST股。
股票中的ST含义:
ST——公司经营连续二年亏损,特别处理。
S*ST——公司经营连续三年亏损,退市预警 还没有完成股改。
SST——公司经营连续二年亏损,特别处理还没有完成股改。
S——还没有完成股改。
上述财务状况或其它状况出现异常主要是指两种情况,
一是上市公司经审计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均为负值,
二是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低于股票面值。
在上市公司的股票交易被实行特别处理其间,其股票交易应遵循下列规则:
(1)股票报价日涨跌幅限制为5;
(2)股票名称改为原股票名前加“ST”,例如 “ST辽物资”;
(3)上市公司的中期报告必须审计。
ST类股票想要摘掉*ST帽子必须全部符合如下条件:
1、并非连续两年年报亏损(包括对以前年报进行的追溯调整),如:从现有ST的情况看,2016年年报必须盈利;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股东权益为正值,即每股净资产为正值,新规定不再要求每股净资产必须超过1元;
3、最新年报表明公司主营业务正常运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正值,因此不能只看每股收益数据,还要看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每股收益;
4、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告没有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5、没有重大会计差错和虚假陈述,未在证监会责令整改期限内;
6、没有重大事件导致公司生产经营受严重影响的情况、主要银行账号未被冻结、没有被解散或破产等交易所认定的情形。
若想一步到位摘掉*ST帽子,恢复10%的涨跌交易制度,在硬指标上必须是年报的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每股收益以及每股净资产三项指标同时为正值,才有提出摘帽的资格,交易所有权根据各家公司的具体情况来决定是否批准。
2013年4月,中远集团董事长魏家福在博鳌亚洲论坛上表示,中远集团亏损导致股民利益受损,他愿意为此向股民道歉。他希望股民能够支持他,中远集团未来一定会回馈股民。
魏家福称,股民应该正确认识国际市场给中远集团带来的问题,客观看待中远集团在资本市场的表现。
魏家福同时表示,A股的ST制度存在缺陷,他曾建议政府取消。他表示,香港股市没有ST规则,如A股被“戴ST帽”,股价下跌将使H股股东利益受损,这将引起股东之间不平衡。为此魏家福向政府提过一些建议,但没有被采纳。魏家福称:“我相信历史会证明我的建议是正确的。”他希望股民能够“等一等”,未来一定会有回报[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