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租确认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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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租确认书(Fixture No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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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租确认书是指租船运输过程中,在签订正式的租船合同之前,船舶出租人和船舶承租人就租船合同的主要条款、双方约定的主要条件达成一致后,签署的协议文件。签署订租确认书说明租船合同双方已经做好了履约的准备,一般来说,订租确认书的签订就意味着租船合同成立。
订租确认书的主要内容[1]
(1)制定订租确认书的日期;
(2)船名(注明是否可代替);
(3)双方当事人的名称、地址;
(4)货物的名称、数量;
(5)装运港和受载期;
(6)卸货港;
(7)装卸条款;
(8)运费率或租金;
(10)所采用的租船合同范本的名称;
(11)其他特殊约定事项;
(12)双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签字。
订租确认书是租船程序的最后阶段,也表明了一项租船业务即告成交。通常的做法是,接受订租后当事人之间还要签署一份“订租确认书(Fixture Note)”。“订租确认书”无统一格式,但其内容应详细列出船舶所有人和承租人在洽租过程中承诺的主要条款。订租确认书经当事人双方签署后,各保存一份备查。
- ↑ 杨茅甄主编.现代物流(Logistics)理论与实务.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08月第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