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要素
出自 MBA智库百科(https://wiki.mbalib.com/)
会计要素(Accounting Elements)
- 该条目对应的页面分类是会计要素。
目录 |
会计要素是指会计报表的基本构成要素。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将会计要素分为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股东权益)、收入、费用(成本)和利润六个会计要素。
会计要素是会计对象的具体化,是会计基本理论研究的基石,更是会计准则建设的核心。会计要素定义是否科学合理,直接影响着会计实践质量的高低。1993年我们在借鉴国际会计准则和美国会计准则的基础上,结合当时我国的实际情况,在《企业会计准则》中提出了六大会计要素的定义,这对我国基本准则的构建乃至会计实务的指导起了积极的作用,但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新的经济业务形式的不断出现和我国具体准则的陆续出台,基本准则中对会计要素的定义越来越显示出其局限性,不利于具体准则的建设和对会计实务的指导,对会计要素定义的修订已是大势所趋。
财务报表要素的定义必须是为确认与计量提供依据,特别是为确认提供理论依据。作为一个基本的会计概念,要素的定义必须置身于整个财务会计概念框架之中,必须符合财务报告的目标和财务会计信息质量特征,要受会计假设、会计对象等的制约。各概念之间必须前后一致,富有严密的逻辑。如果离开了整个概念框架来研究定义,容易顾此失彼、我们认为,会计要素的定义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科学性,即会计要素的定义必须体现其本质特征;
(2)一致性,即各会计要素的定义要在逻辑上保持一致;
(3)通俗性,会计要素的定义要做到文字通顺,语义流畅,符合汉语的习惯,容易为我国广大会计人员所接受。
会计要素与会计对象的关系[1]
会计要素是与会计对象紧密相关的一个概念。会计对象涉及面很广,其具体内容包括社会再生产过程中可以用货币表现的经济活动的所有方面。会计上为-厂分类核算,提供各种分门别类的会计信息资料。客观上应对会计对象的具体内容进行适当的分类。而会计要素就是对会计对象的具体内容所作的最基本的分类.是会计对象基本的,主要的组成部分。按照会计要素分类,不仅有利于依据各个要素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制定对之进行确认、计量、记录、报告的标准和方法,而且可以为合理地建立会计科目体系、设计会计报表提供根据和基本框架。
会计要素是对会计对象进行的基本分类,是会计核算对象的具体化。
通过会计要素对会计对象的分类,为会计核算提供了基础,也为财务报表的构筑提供了基本架构。
会计要素是指会计报表的基本构成要素。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将会计要素分为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股东权益)、收入、费用(成本)和利润六个会计要素。
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即反映企业在一定日期的财务状况,是对企业资金运动的静态反映,属于静态要素,是资产负债表的构成要素。
收入、费用和利润三项会计要素反映企业在一定时期的经营成果,是对企业资金运动的动态反映,属于动态要素,是利润表的构成要素。
会计工作就是围绕着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展开的。确认是指符合会计要素定义和确认条件的项目,纳入资产负债和利润表的过程。
基本准则第四十一条规定:企业在将符合确认条件的会计要素登记入账并列报于会计报表及其附注时,应当按照规定的会计计量属性进行计量,确定其金额。规定会计要素在计量时可供选择的计量属性包括:
1.历史成本
历史成本是指资产取得或构建是发生的实际成本。本准则规定,在历史成本计量下,或者按照购置资产是所付出的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负债按照承担现时义务的合同金额,或者按照日常活动中为偿还负债预期需要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算。
2.重置成本
重置成本也成为现行成本,是指按照当期市场条件,重新取得同样一项资产所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金额。
3.可变现净值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预计售价减去进一步加工成本和预计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净值。
可变现净值是在不考虑资金时间价值的情况下,计量资产在正常生产经营中可带来的预期净现金流入或流出。可变现净值通常应用于存货资产在减值情况下的后续计量。
可变现净值计量仅适用于资产计量,不适用于负债的计量。
4.现值
现值是对未来现金流量以恰当的折现率进行折现的价值。
5.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是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易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
在各种会计要素计量属性中,历史成本通常反映资产或负债过去的价值,而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以及公允价值通常反映的是资产或负债的现时成本或现时价值。企业在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时,一般应当采用历史成本。
会计要素的内容[2]
财政部2006年2月15日颁发的《企业会计准则》明确规定了企业会计要素为: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六大基本会计要素。
(一)资产
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事项所形成的,由企业所拥有或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并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经济资源。有以下特征:
①资产是由于过去的交易或事项所形成的,如过去购买、生产、建造等等,预期在未来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不形成资产。即资产是现实中的资产而不是预期的资产(如谈判或计划中的)。
②该项资源必须为企业所拥有或控制,指企业享有该项资源的所有权,或虽不享有所有权,但该资源能被企业所控制。这样才能排他性地从中获取经济利益。
③该资源能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指直接或间接导致现金或现金等价物流入企业的潜力。如货币资金可以用于购买所需商品,厂房、机器设备、原材料可以用于生产经营过程,制造商品出售后收回货款即为企业获得的经济利益。
④该资源的成本或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
按资产的流动性可将其分为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即长期资产)两类,其内容为:
①流动资产:可以在一年内或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变现、耗用的资产。如现金、银行存款、应收款项、短期投资、存货等。
②长期资产:是指变现期间或使用寿命超过一年或长于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的资产,包括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其他资产。
长期投资:准备持有一年以上,不随时变现的股票、债券和其他投资
固定资产:使用期限较长,单位价值较高,并且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实物型态的资产。如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
无形资产:指企业为生产商品或者提供劳务、出租给他人、或为管理目的的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如专利权、商标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
其他资产:除上述资产以外的资产,如长期待摊费用、银行冻结财产、诉讼中的财产等。
(二)负债
由于过去的交易或事项所形成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特征:
①这种现时义务是指在现行条件下已承担的义务或者说经济责任,其清偿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
②负债是由于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
③流出的经济利益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④负债有确切的债权人和偿还日期,或者债权人和偿还日期可以合理加以估计。
负债的内容包括:
①流动负债:指在一年内或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偿还的债务。如短期借款、应付款项、应付工资、应交税金等。
②长期负债:指在一年以上或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以上偿还的债务。如应付债券、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等。
(三)所有者权益
所有者权益是企业投资者对企业净资产的所有权,是企业全部资产减去全部负债后的净额。所有者权益表明了企业的产权关系,即企业归谁所有。
所有者权益的特点:
①无须偿还。除非发生减资、清算,企业不需偿还所有者权益。
②企业清算时,接受清偿在负债之后,所有者权益是对企业净资产的要求权。
③可分享企业利润。所有者能凭借所有者权益参与利润的分配。
所有者权益的内容包括:
①实收资本:所有者按出资比例实际投入到企业的资本。
②资本公积:指由投资者投入但不构成实收资本,或从其他非收益来源取得,由全体所有者共同享有的资金。包括资本溢价、资产评估增值、接受捐赠、外币折算差额等。
③盈余公积:按照规定从企业的税后利润中提取的公积金。主要用来弥补企业以前的亏损和转增资本。
④未分配利润:本年度没有分配完的利润,可以留待下一年度进行分配。
(四)收入
收入是指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他人使用本企业资产等日常经营活动中所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具有以下特点:
①收入是在企业日常经济活动中产生,而不是从偶发的交易或事项中产生。
②收入可能表现为企业资产的增加,也可能表现为企业负债的减少,或二者兼而有之。
③收入能导致企业所有者权益的增加。但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
④收入只包括本企业经济利益的流入,而不包括为第三方或客户代收的款项。且经济利益的流入能够可靠计量。
正确区分收益、收入、利得的概念:
①收益:是指企业在会计期间增加的除所有者投资外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包括收入和利得。
②利得:是指收入以外的其他收益,通常是从偶发的经济业务中取得,属于那种不经过经营过程就能取得或不曾期望获得的收益,如企业接受捐赠或政府的补助而取得的资产、因他人违约而获取的罚款收入等。
例:某百货公司本月销售商品10万元,出租包装物租金收入1万元,获得某企业赞助捐赠5万元,出售固定资产获收入3万元。则该公司的收益为19万元,收入为11万元,利得为8万元。
(五)费用
费用是指企业在生产和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经济活动中所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费用具有以下特点:
①.费用是企业日常活动中发生的经济利益的流出,而不是偶发的。不是日常活动发生的经济利益的流出则称为损失(营业外支出)。
②.费用可能表现为资产的减少,或负债的增加,或者兼而有之。费用本质上是一种企业资源的流出,是资产的耗费,其目的是为了取得收入。
③.费用将引起所有者权益的减少。但与向企业所有者分配利润时的支出无关。
④费用只包括本企业经济利益的流出,而不包括为第三方或客户代付的款项及偿还债务支出。且经济利益的流出能够可靠计量。
按费用与收入的关系:营业成本(指所销售商品或者所提供劳务的成本)、期间费用(指本期发生、不能直接或间接归入营业成本、直接记入当期损益的各项费用,包括管理费用、营业费用、财务费用)。
(六)利润
利润是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是一定会计期间收入、费用相抵后的差额。通常反映利润的指标有两个,一是利润总额,二是净利润。其计算如下:
净利润=利润总额-所得税
营业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费-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资产减值损失+公允价值变动净损益+投资净损益
会计要素指的是对会计事项所确认的会计项目所做的归类,如何将纷繁复杂的各种会计事项所形成的会计项目高度概括为几个会计要素呢?我国会计准则、美国会计准则和国际会准则对此有不同的认识。
我国《会计准则》将会计要素归类为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六个要素。
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在《财务会计概念公告》中将会计要素归类为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净资产)、业主投资、派给业主款、综合收益、营业收入、费用、利润、损失十个要素。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在《编制和呈报财务报表的结构》将会计要素其归类为资产、负债、权益、收益和费用五个要素。
由上述对会计要素归类的比较可以看到三大准则之间在归类会计要素时的四个主要的差别:
首先,在静态要素的归类中权益的差异。FASB对所有者权益设立了三个要素,分别是权益、业主投资和派给业主款,而中国会计准则和IASC只设立了一个要素,即权益。
其次,对收入和费用存在不同认识。FASB区分了收入和溢余以及费用和损失,将它们分别设立为单独的要素;中国会计准则中也进行了区分,但并未对溢余和损失单独设立会计要素,而是将它们包括在了利润这一要素中;IASC没有进行区分,收入要素中包括了溢余,费用要素包括了损失。
再次,对利润要素的设置不同。我国的会计准则将损失和溢余并入利润要素,但在时利润包括了收入和费用,FASB设置了综合收益要素,IAS则没有单独设立利润要素。
最后,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对会计要素的归类则更加的具体,会计要素的数量较多。我国会计准则中包括了6个会计要素,IASC设置了5个要素,而美国会计准则中则设置了10个会计要素。
对于第一类差别,三大准则在认识上并无实质性的差异,只是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对权益要素的划分更加的具体,形成这一差异的原因在于美国高度发达的市场经济环境下,企业权益数量多,变化复杂,由于通过证券市场筹资而形成了众多投资者,他们都具有详细了解权益变化的要求,许多企业在常规报表外还要编制权益变动表。
(一)收入、费用、溢余和损失的设置
三大准则在对这四个要素设置时是基于对收入和费用范围的不同认识。是否要将溢余及损失和收入与费用相区分?笔者认为进行区分的做法更加的合理和科学,可以从以下两方面来认识:
1、更有利于会计目标的实现——提供有用的会计信息。会计要素归类的一个重要原则是符合会计目标的要求,即提供决策有用的会计信息。对于会计信息的最主要的信息使用者外部投资人和内部经营管理人员,他们都同时关心企业的一项重要能力——盈利能力的分析,盈利能力是指企业赚取利润的能力。一般来说,企业的盈利能力只涉及企业正常的经营状况。虽然非正常项目也能给企业带来收益或损失,但只是特殊情况下的个别结果,不能说明企业的持续经营获利能力;而且有些非常项目是在企业控制之外的,所以只有区分了正常情况下的损益和非正常情况下的损益才能提供有用的会计信息。由此看出收入与费用和溢余与损失的性质是不一样的,有必要将它们设置为不同的会计要素。
2、与配比原则相一致。会计原则是以会计假设为基础的,通过对长期会计实际经验和一般的认识,概括而最终成为指导会计工作的一般指导规范,配比原则作为加工和处理会计信息所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已为各国所普遍接受,当然也包括上述三大会计准则制定机构。
配比原则是指在进行核算时,收入与其成本、费用应当相互配比。同一会计期间内的会计收入和与其相对应的成本、费用应当在该期间内确认。配比原则有两层含义:一是因果配比,将收入和为取得收入而发生的费用进行配比;二是时间上的配比,将一定时期的收入与同期的费用相配比。对于溢余只是企业的偶发事项,虽然它也会导致企业利益的流入,但是企业并未为这种经济利益的流入而付出了任何代价,也就是说它和收入的性质是不同,是没有与此相配比的企业的经济利益的流出;对于损失道理也是一样的。所以应该将收入、费用和溢余、损失归纳为单独的会计要素,才能在会计业务中贯彻配比原则,并保持会计概念的前后一致。
IASC将收入和溢余全部归类为收入,将费用和损失全部归类为费用的做法在实际的会计业务中就不能贯彻配比原则。因为收入中的溢余没有与此相配比的费用,而费用中的损失也没有与此相配比的收入。我国虽然将收入和费用单独归类为一个要素,而将溢余和损失全部归入利润要素也是不合理的,主要是在概念上的前后不一致(将在下一个部分详细阐述)。因此看出FASB中将四个要素单独归类与配比原则的要求是一致的。
(二)对利润要素的认识
我国会计准则对利润的定义为,利润是一定时期内的经营成果,包括营业利润、投资净收益和营业外收支净额,并将利润单独设置为一个单独的要素和和收入与费要素相独立,这就造成概念的前后不一致。利润定义包括了收入和费用,而在归纳归纳会计要素时,利润又成为和收入、费用要素相并列的独立要素,这样就导致损益表的三个要素收入、费用和利润不存在“收入-费用=利润”的逻辑和数量关系。
IAS中没有单独的利润要素,直接原因在于IASC将溢余和损失分别归入收入和费用,而他们认为利润是收入和费用的相抵之差,收入与费用的确认和计量从而也是利润的确认和计量,因而利润要素也就无须单独设立。
的会计准则之所以要单列“利润”目的是为了尊重中国的传统,更重要的是“净利润”要素的确立能使要素体系更全面体现会计目标,美国FASB中的综合收益也有异曲同工之妙。和前面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利润要素相对比,SFAC中的综合收益更为合理,也更能体现会计目标。其次,利润做为一个重要的要素指标,对以其为核心的利润构成和利润体系进行对各种信息使用者都显得尤为重要。
(三)FASB设立的十个要素是否过多
企业所有者将资金投入企业之后总是希望自己的投资能得到保值和增值,于是资本的保值和增值成为其主要的投资目标。它表现为一定时期的期初和期末权益的变动。投资人就会要求企业所提供的报表须全面揭示产权变动的原因、结果及其具体构成。
产权变动的结果表现为=期末所有者权益-期初所有者权益
产权变动的原因有三个方面:企业和业主之间的往来、经常事项和偶发事项。同业主的往来由表现为业主对企业的投资和派给业主款;经常事项表现为企业的收入的费用,这类活动具有持续再生的性质,可以作为未来预测的基础;偶发事项表现为溢余和损失,它们只是一种偶然发生的事项,在企业整个生存期间可能只有一次,不具有持续再生的性质,因而其“预测价值”不大。可以看出以上三类事项对产权变动的不同,应该分别单独设置要素进行表示:
一定期间的产权变动=期末所有者权益-期初所有者权益
=(期末资产-期末负债)-(期初资产-期初负债)(表现)
= 企业和业主往来的影响+经常事项的影响+偶发事项的影响(原因)
=(业主投资-派给业主款)+(收入-费用)+(溢余-损失)(会计要素)
这个关系式正好涵盖了财务报表的十大要素,因此笔者认为FASB设置的十个会计要素是合理的。
通过上述的比较和分析可以看出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对要素归类更加、合理,但并非说其十全十美,并不存在任何和余地。比如其只涵盖了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至于利润分配表和现金流量表至今仍无要素,所以对会计要素的分类也值得进一步探讨。
- ↑ 杨爱芬.财务会计改革基本知识问答.中信出版社,1993年08月第1版
- ↑ 第二讲 会计要素和会计等式 第一节 会计要素.
评论(共10条)
少了一个啊,还有权益
内容中不是有所有者权益了吗?
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在《财务会计概念公告》中将会计要素归类为资产、负债、业主投资、派给业主款、综合收益、营业收入、费用、利润、损失十个要素。
上面才9个,少一个“权益或净资产”。
谢谢您的指正,已对相应内容做了修正。
MBA智库百科是大家可以参与编辑的百科,期待你的加入哦~
会计要素和会计对象的关系 ?????????
相应内容已添加,希望对你有帮助!
少了一个啊,还有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