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权型财务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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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集权型财务控制[1]
集权型财务控制指国有控股公司(母公司)集中控制和管理集团的经营和财务,并做出相应的财务决策,子公司没有多少财务决策权,只负责短期的财务规划和日常的财务管理。集权型的财务控制实际上是母公司把子公司的业务看作是自己业务的扩大,所有子公司的战略决策与经营控制权都集中到了母公司。这包括:
(1)子公司的资本增减变动决策权。
(2)子公司的对外投资决策权。
(3)子公司的对外筹资权。
(4)子公司的重大资产处置权。
(5)子公司现金及其他重要资产的调配权。
(6)子公司的财务制度设计权。
(7)子公司内部审计权。
(8)对子公司管理业绩评价权。
(9)对子公司所有财务机构设置与财务主管的任免权。子公司的财务部门本质上是母公司总部的派出机构,母公司对其财务主管的聘用、提升、解聘等均有最终决策权。目前在有些国有控股公司实施向子公司派出财务总监即属于此种情况。
(10)母公司确认的其他重要财务事项。
集权型财务控制的特点[2]
集权型财务控制的优点是集中整合财务资源,高级财务人员的专家能力便于有效使用资金和充分发挥财务专家的职业创造力,有利于财务安全和控制舞弊的发生。
缺点是管理能力和科学的管理幅度限制,需求的决策之间层次较多,工作效率较分权型低。
大型企业集团根据自身经营特点和企业文化特征,既可以采用集权制,也可以采用分权制。
采用集权型财务控制的内容包括:建立财务管理责任制,明确责权利;建立资金清算中心,实行统一调度;对下级经营单位实行财务人员委派制:公司总郎设置财务总监,专门统管财务工作;实行分级预算管理并配合适当的考核奖惩制度;应充分和及时地采用先进财务管理技术如财务软件和网络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