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薪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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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薪令指在某种特殊情况下,政府颁布相关的法律法规来限制某些公司高管的薪金。
1.美国版限薪令
新美国总统奥巴马2009年2月4日宣布了对华尔街的限薪令,公布了一系列限制措施,凡是获得政府救助的金融企业高管最高年薪不得超过50万美元。“限薪令”一发布,向政府求援的金融企业面临着尴尬的选择:如果接受政府的救援,就意味着同时接受“限薪令”的要求,最高只能拿5O万美元年薪。由于这直接损害到企业高管自身的利益,一些企业可能因此放弃向政府的救援,而通过自身的努力走出困境。这既能调动起企业高管自救的积极性,也将大大减轻奥巴马政府的负担。
实际上,“限薪令”颁布后取得一定的效果。摩根斯坦利明确表示,“限薪令”不会影响到该公司的业务,因为该公司不会申请额外的政府援助。高盛和摩根大通也表示将不会再次申请政府的资金援助。金融企业对联邦政府再次援助表现出的冷淡态度显然是受到了高薪限制令的影响。
也许,这才是奥巴马发布“限薪令”的真正原因。作为一位新任总统,面对还在恶化的金融危机,奥巴马需要为自己“减负”,而“限薪令”显然达到了这一目的,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平息了民愤,赢得了民众的理解和支持,可谓一箭双雕,着实是一步好棋。
值得一提的是,限薪的主意并非奥巴马的原创。2008年10月l3日,德国财政部长施泰因布吕克表示,得到政府帮助的银行高管年收入应该限制在50万欧元之内。施泰因布吕克在接受采访时指出,这一数字应该包括所有的收入,高管任职期间将没有奖金、遣散费以及股息等其他进项。德国政府在救市方案中明确规定,银行想要从5000亿欧元救市方案中受益,就必须接受银行高管薪酬不得超过50万欧元等严格限制条件。德国还规定,只要银行负有政府债务,其高管就禁止获得分红。为了获得政府注资,这些银行还必须支付“符合市场水平的费用”。
“限薪令”的作用显而易见,可以促使金融企业高管更加尽心尽力地做好企业,否则,没有免费的午餐,要得到政府的救援就必须付出薪水大幅缩水的代价。
2.中国版限薪令
财政部办公厅2009年2月8日向各家金融类国企派发的《金融类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负责人基本年薪取决于两个因素:第一,公司的职位等级(企业资产、业务范围、业务领域广度等决定);第二,所在企业、所在行业、所在地区的在职职工工资水平加权平均后乘以5。
财政部已决定从2009年起对金融类国有企业进行量化绩效考评,金融企业绩效评价结果作为确定金融企业负责人薪酬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