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机构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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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机构创新是指建立新型的金融机构,或者在原有金融机构的基础上加以重组或改造。金融机构创新的原因多种多样,例如,电子技术的发展导致了纯粹网络银行的诞生,套利和投机动机导致对冲基金出现,“新经济”的热潮引发风险投资基金的大发展,放松金融管制与金融国际化产生了一大批新式的金融机构,等等。[1]
金融机构创新的原因[2]
金融机构创新主要集中在非银行金融机构和跨国银行的发展两方面。因为各国金融制度不尽相同,对金融机构的设置分工等各方面的要求也各有所侧重,金融机构的形式也就不一致。但是,综合世界各国的金融机构创新的原因不外乎两个方面:一是金融自由化的进展使金融机构从“专业化”向“综合化”方向发展,为各种新的金融机构的诞生创造了条件。二是西方各国在二战后初期,根据经济发展需要对金融体制进行了改组和整编,使得金融机构由“专业化”向“综合化”转化。其实质是战后经济活动的实际内容发生变化,使得金融机构突破原来的业务分工,在较大范围内开始综合经营。而且实行多种金融业务的交叉,出现了大批新的金融机构。20世纪30年代资本主义经济危机以后,各国加强了金融管制,防止经济危机对金融业的影响。特别是二次大战以后,世界各国金融体系专业化程度得到了加强,对金融业的管理法规也更加严密。80年代新技术革命的进展和资本国际化的形成等因素,促成金融交易的自由化发展,这些都导致了金融法规相应变革,朝着放松管制和促进金融自由化的方向发展,这又反过来进一步促进了金融机构的创新。
金融机构创新的特征[3]
当代金融机构创新的突出特征可以归结为多样化、全能化、同质化三个方面。在多样化方面主要是金融机构类型创新,新型金融机构不断涌现。在全能化、同质化方面,主要是金融组织结构创新,分业体制的逐步放松使得金融机构能够日益向其他业务领域渗透,传统经营单一业务的金融机构日益提洪全能服务,不同机构逐渐趋同。例如,商业银行通过金融创新渗透人投资银行领域,或者干脆通过收购兼并直接开展投资银行业务;投资银行也在创新性产品和服务中融人商业银行性质业务,向商业银行领域渗透,或直接收购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则通过创新使得保险产品具有了基金:商业银行等不同机构的业务特征,向其他业务渗透,直至直接参与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渗透融合的结果是使得传统分业经营体制下职能界限分明的金融机构逐步趋于同质化和全能化。
金融机构创新的内容[4]
金融机构创新的内容主要有三个方面:
①非银行金融机构迅速发展。20世纪初经济危机以前,非银行金融机构一直很少,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得以迅速发展,先后出现了保险公司、养老基金、住宅金融机构、金融公司、信用合作社、互助基金等非银行金融机构。
②跨国银行迅速发展。60年代以来,现代跨国银行发展的结果形成了三大网络,即国际金融中心网络、发达国家网络、发展中国家网络;并形成了国际银团货款、国际联合银行等国际银行联合组织。
③建立完善的机构体系。过去商业银行的机构多是单一银行制和分支银行制,进入70年代后,几乎所有大型商业银行均向连锁银行制和集团银行制发展。西方发达国家的一些大银行或金融机构都在力争发展成为一种金融联合体,或者是办成一个能向顾客提供任何金融服务的金融超级市场。
金融机构创新对货币传导机制的影响[5]
金融创新在金融机构领域内产生了大量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这对货币政策传导有正反两方面的影响。
1.积极影响体现在金融机构创新促进了金融机构运作效率提高,增加了经营效益,开拓了服务领域,扩大了服务品种和提高了服务质量,使金融机构运作效率提高了。对货币政策传导机制而言,使其市场化程度更高、更灵敏。
2.消极影响体现在金融机构创新一定程度上削弱了货币控制。随着金融机构创新,大量非银行金融机构分流了银行的信贷资金来源,使得传统的货币政策传导机制载体——商业银行作用减弱,中央银行存款准备金机制作用范围缩小,削弱了中央银行货币控制基础。
从上述两点展开分析,金融机构创新对货币政策传导机制虽然有正反两方面的影响,但从本质上看,金融机构创新是增加了非银行金融机构,增加了中间业务,增加了间接融资,因此对货币政策传导机制而言,要求更加符合市场化的方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