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取得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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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取得成本(Assets acquisition co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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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资产取得成本[1]
资产取得成本是指企业拥有的资产无论是外购的还是自制的,在其投入使用之前支出的全部费用。资产的成本主要是核算外购材料、固定资产和其他资产的取得成本。
资产取得成本的计算[2]
资产取得成本的计算,实际上是选择被计算对象的计量属性,确定应予记录的各项资产金额的会计处理过程。因此,资产取得成本的计算涉及两方面的内容:
(1)确认应予记录的资产项目。按照资产的内容确定,应予记录的资产项目包括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
(2)对应予记录的资产项目进行货币计价。货币计价又包括选择计量单位和计量属性两方面的内容。计量单位通常是选用名义货币单位,计量属性一般是选择历史成本,即企业的各项财产物资按取得时所付出的代价计价。此外,资产的取得成本还应考虑为取得资产而付出的其他代价,如运杂费、安装费等附带成本。以历史成本作为非货币性资产的计价原则,主要优点在于它具有可验证性、可操作性。因为,对资产交换价格可以取得可靠的原始凭证。历史成本计价也有缺点,即资产的价值在不断变化,当其价值发生变化后,仍然以历史成本计价,其价值的表现有时会失去意义。
正确地计算材料取得成本能够清楚地反映企业对材料的实际投资,进而反映一定期间的现金流出量,同时它也是计算净损益的基础,是进入会计核算系统的标志。企业材料来源主要有外购和自制两种,材料取得的来源不同,其成本计算也不同。
1.外购材料取得成本的计算
按照实际成本计价原则分析,材料取得成本包括买价和附带成本。买价是材料的供应单位所开发票上填列的价款,附带成本是为完成材料时间上、空间上的转移而付出的代价,包括运杂费、定额内的途中损耗、入库前的整理挑选费等。其构成用公式表示为:
外购材料取得成本=买价+附带成本
企业在购进材料时,供应单位所开的发票中都会列明各种材料的买价。这种能够直接确定为某一成本计算对象的费用,会计上称为直接费用。直接费用可以直接计人该种材料的取得成本。附带成本中有些属于直接费用,有些属于间接费用。直接费用同买价一样,可以直接列入该种材料的取得成本;间接费用不能直接确定为某一成本计算对象的费用,应采用一定的方法分配计人某种材料的取得成本。
例1某企业采购A,B两种材料,有关资料如表1所示。
表1 单位:元
品种 | 买价 | 附带成本 |
A | 50000 | |
B | 30000 | |
合计 | 80000 | 1200 |
根据上列材料,计算A,B两种材料的取得成本,如表2所示。
表2 单位:元
品种 | 买价 | 附带成本 |
A | 50000 | |
B | 30000 | |
合计 | 80000 | 1200 |
由于外购材料的取得成本包括的内容较多,而且各项费用发生的时间可能不一致,加之实际成本原则要求,各项财产物资一旦人账,一般不能调整其账面价值。因此,会计核算时,应设置“材料采购”账户,专门归集材料的取得成本,待取得成本归集完毕,再将其全部转入有关的材料账户。
2.自制材料取得成本的计算
企业有时会根据生产产品的特点,自制一些材料。自制材料时需要领用外购材料,自制过程中还会发生一些制造费用。按实际成本计价原则计算自制材料的成本时,其成本构成公式为:
自制材料的取得成本实际上就是材料的制造成本,它与产品不同的是,材料还需继续加工才能成为产品。有关自制材料取得成本的计算详见制造产品的成本计算。
同材料项目一样,固定资产取得成本的计算,对企业一定期间损益的确定,对正确地反映企业财务状况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其取得来源有外购和自制两种,来源不同,成本计算也不同。
外购固定资产取得成本计算的原则:(1)历史成本计价,按照取得固定资产时所付出的代价记账,一旦人账一般不调整其账面价值。固定资产的人账价值又称为原始价值。(2)划分资本性支出和收益性支出。资本性支出通常计人资产价值,收益性支出通常作为当期损益,资本性支出和收益性支出的划分,影响到资产价值和各期损益。如果一项资本性支出,作为收益性支出处理,则固定资产的取得成本减少,本期费用增加,从而减少本期的净收益;反之亦然。(3)重要性原则。在确定固定资产的取得成本时,应同时考虑重要性原则,即当资本性支出较小,不计入固定资产取得成本,可以简化会计核算。
企业购进固定资产时,除支付买价外,还会发生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保险费等。按照实际成本计价原则,这些费用均应构成固定资产的取得成本。公式表示为:
固定资产取得成本=买价+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保险费
由于外购固定资产的取得成本包括的内容较多,而且各项费用发生的时间不一致,加之固定资产一旦入账后,一般情况下不得调整其账面价值,因此,对固定资产取得成本进行核算,应设置“在建工程”账户,用于归集固定资产的取得成本,待其成本归集完毕后,再将其全部成本转入“固定资产”账户。发生的固定资产取得成本,记入该账户的借方;归集完毕的固定资产成本从贷方转出。
例2:某企业购进一项设备,其买价50000元,运输费1000元,保险费1000元,安装费2000元。各项费用均以银行存款支付。此项经济业务的计算和核算如下:
固定资产取得成本=50000+l000+1000+2000=54000(元)
借:在建工程 54000
贷:银行存款 54000
借:固定资产 54000
贷:在建工程 54000
如果固定资产的取得成本可以同时归集完毕,也可以不通过“在建工程”账户,直接记入“固定资产”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