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航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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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航线是指国家或地区为了维护航行安全,在某些海区明确过往船舶必须遵循的航线。
规定航线一
汉普顿港群/鹿特丹不包括巴尔的摩/路特丹,12万公吨煤炭(+/-10%误差)1港装卸,不包括装卸平舱费,6日装卸包括星期天、节日,抵达装卸港12小时内起算,宣载时间在指数制作后前10天内,销约时间在指数制作日后30天内,船龄最大15年,运价每公吨起算,3.75%佣金,权重5%。
规定航线二
巴朗/鹿特丹16万长吨(10%误差)铁矿石,不包括装卸费6天装卸包括节假日,抵达装卸港后6小时内起算,宣载时间在指数制作日后10天内,销约时间在指数制作日后30天内,船龄最大18年,运价每长吨起算,3.75%佣金的成交为基础的折算水平,权重10%。
规定航线三
巴朗/北仑+宝山15万吨(10%误差)铁矿石,不包括装卸费,18米吃水,装率视港口条件,卸率3万吨/晴天工作日,抵装港后6小时内起算,抵每卸港后24小时内起算,宣载时间在指数制作日后20天内,销约时间在指数制作日后35天内,船龄最大18年,运价按每公吨起算,3.75%佣金的成交为基础的换算水平,权重10%。
规定航线四
查德湾/鹿特丹15万吨(10%误差)煤炭,不包括装卸平舱费,装率按港口规定,卸率2.5万吨/每晴天工作日。装卸时间从抵达装港后18小时内,抵达卸港后12小时内起算。宣载时间在指数制作日后25天内,销约时间在指数制作日后40天内,船龄最大15年。运价按每公吨算,3.75%佣金的成交统计,权重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