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配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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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配合一指集输电、配电和用电管理于一体,将生产与经营紧密结合在一起。
营配合一的必要性[1]
1.营配合一的管理机制。目前,大连供电公司、绥化供电公司以及南方一些供电局实行营配合一机制,并且运行了好多年,实践证实效果很好。这种机制较成功地解决了营配分离存在的弊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有较强生命力。
2.供电企业必须一改过去粗放型的经营模式,细化经营管理,规范经营行为,降低成本,提高服务质量,适应市场对电力的需求。供电局的主体就是电力销售,所有的工作必须围绕电力营销这一核心业务,这是供电企业生存之本。所以,实行营配合一的管理模式,是适应电力体制改革需要的。
5.实行营配合一管理可以有效地促进供电企业营销工作的开展,进一步降低线损、提高供电局经营管理和优质服务水平,为推进内部模拟电力市场提供强有力的机制保证。实现“大营销”方针所提倡的全员参与、全方位实施、全面发展的战略,使供电企业更好地以市场为中心,通过内部挖潜,加强管理,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增强经济实力。营配合一将会使供电局的降损节电管理、营销管理、优质服务管理有质的飞跃。
4.营配合一模式的建立,为供电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奠定坚实的基础,对企业的发展十分重要。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企业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律,根据市场的变化和要求,重视复合型人才的培养,打破旧体制、旧观念的束缚,不断完善和变革自身的经营管理模式。供电企业的机构设置不能十几年甚至几十年不变,要根据形势的需要,不断推陈出新,进行适当的调整,不断精兵简政,提高效率,增强在市场中的竞争能力。营配合一正是对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一种较好的尝试。
营配合一的机构设置[1]
供电企业在原有用电营业和配电管理的基础上,可对两专业进行合并,在供电公司一级成立营销配电中心,归供电公司经营管,营销副经理协助抓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全局各供电局的营销和配电管理。营销配电中心下辖七个部:
1.营业管理部:负责全局以及供电局营业及线损管理工作。建议设营业管理两人、线损管理一人、应收款管理一人、营业统计一人。
2.配电管理部:负责全局以及各供电局l0千伏及以下配电管理工作,并负责配合营业开展按线按台区承包各项工作,人员设置可比照目前生产部配电专业。
3.电力市场开发部:负责增供扩销有关业务。可设负荷预测一人、需求侧管理一人。
4.工程技术部:负责营业内线、配电技术管理和工程改造管理,重点组织供电局进行计量、台区、低压配电改造等工作。可设计量专工一人、配电专工一人、工程技术经济一人。
5.营销信息部:负责供电局营配计算机系统开发、运行、维护,营销信息管理系统以及营配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维护。可设硬件运行与维护一人、软件开发与管理一人。
6.综合服务部:负责负控管理、服务投诉、用电检查、综合事务性等工作。
7.电费管理部:负责全局欠费收缴和抹账工作。可设欠费管理两人、抹账管理一人。
营销配电中心设主任一人,领导、组织协调各部门工作,并主抓综合部和电费部;副主任两人,一人负责营业管理部和营销信息部,另一人负责配电管理部和工程技术部。
营销配电中心的直属二级机构有四个:客户服务中心、用电检查局、电能计量所和反窃电大队。各供电局的机构设置基本是目前的两部一办模式(营销部和生产部)。其中营销部设置主任一人(负责全面工作),副主任二人,一人负责营业日常管理业务和营销信息管理,另一人负责市场开发、电费与线损管理。管理人员可设:内线专工一人、线损专工一人、现代化专工一人、电费管理一人、统计(经济)员一人、市场业务员一人。下设的营业班组不变。配电部设置同目前供电局生产部。
1.正确理解营业和配电的关系营业与配电合并后,不是谁领导谁的问题,而是进一步加强了供电公司对这两大专业的协调管理,使其在电力销售和对客户的服务中更好地协同,真正做到责任明确、目标一致、有利于整体供电、营销工作水平的提高。
2.安全生产的基础不动摇。生产和营业的地位并没有改变,安全生产依然是基础。配电专业仍然是生产系统的一个分支,担负着应有的生产职责。在为企业经济效益这一目标上,配电应服务于营业,支持营业的各项工作,突出营销在供电企业的核心地位。
5.供电局现有的管理体制不变。供电局配电和营业仍由营业和配电两名副局长管理,原有的两部一办管理体系不做大的调整,其共同的归口管理部门是营销配电中心,在供电公司归口到一个部门,由一副局长主管。
4.打破专业界限,实现人才流动。供电企业实行营配合一后,目前的营业和配电专业人员可以根据工作实际进行横向交流,对培养供电企业所需的复合型人才,提高专业管理人员素质十分有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