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愿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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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退休(Voluntary Retir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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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退休是指具备了法定退休条件的公务员自请退休,依照法定程序退出公职。自愿退休是各国公务员最主要的退休形式。
由于退休制度不完善,我国长期以来基本上实行的是自愿退休方式,没有采取强制退休的方式,所以一些不愿意退休的干部到了退休年龄或超过退休年龄仍然不退休,导致干部队伍老化,干部年龄结构不合理,机构庞大臃肿,严重影响了政府机关的工作效率。《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规定了公务员“应当退休”和“可以提前退休”两种情况,实际上前者就是强制退休,后者就是自愿退休。实践证明在公务员退休制度中,采用自愿退休与强制退休两种方式,既能够较好地体现公务员退休权利与义务相一致的原则,又有利于建立和推行我国公务员退休制度。
按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规定:公务员年满50周岁,工作年限已满20年,或虽未满50周岁,但工作年限已满30年,本人自愿退休,经任免机关批准,可以提前退休。提前退休,这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提出来的规定。提前退休是相对于正常退休而言的,是有条件的,要求个人自愿,履行审批手续,并经任免机关批准。